200万!是专利维权?还是专利勒索?

2019“专利敲诈勒索案”可谓的闹得是沸沸扬扬,上海浦东新区法院一审判决李兴文、李兴武敲诈勒索罪成立,二审维持原判。
了解详情的行业同仁都清楚,此案本质上说就是一场专利流氓的闹剧。
而李兴文、李兴武两人看似平常的专利诉讼行为却暗藏祸心。

案 件 回 顾

自2009年起至案发,李兴文利用其经营的上海科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了大量名义涉及多个技术领域的专利
这些专利未被实际使用
李兴文等人私下通过各种方式搜寻与其专利相似的企业,并向法院提起专利权诉讼。
这个时候我们会想,专利诉讼不是很正常吗?难道别人侵占了我的权利,我还不能拿起法律武器吗?
NoNoNo,继续往下看:
当时,李兴文、李兴武等人先后向4家企业提起专利权诉讼,共索取赔偿216.3万元
其中,2017年3月至7月,李兴文以掌阅公司多次侵害其专利(专利号ZL201010523284.4)为由提起专利诉讼。掌阅公司为避免影响上市进程,向其支付相应费用并获得专利许可。
但掌阅公司之后坚持通过专利无效行政程序谋求使李兴文的专利失去效力。(目前ZL201010523284.4法律状态:专利权有效)
李兴文气愤之下,采用倒签协议的招数,将科斗公司的另一件关键专利ZL201010523269.X“提前”独家许可给实际由他自己控制的另一家公司——步岛公司,从而制造出步岛公司具有该项专利独占使用权的假象。
步岛公司再去诉讼掌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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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重点!!为什么判定为敲诈勒索呢?
在李兴文整个诉讼过程中,法院认为只要专利权合法有效,即使专利权人在敏感节点(即便是拟上市期间)进行专利维权,依旧不构成犯罪
此案最终被定义为敲诈勒索,可以由以下重要节点判定:
选择在掌阅即将上市交易的关键时间,故意更换诉讼主体。
李兴文在和掌阅签订专利权授予后,仍然使用倒签合同将独家专利权提前授予给步岛公司,随后假借步岛公司的名义向被害单位提出侵权诉讼。
以起诉内容作为向证监会举报的重要依据,给被害单位上市设置重重障碍,并借此与被害单位谈判,对被害单位形成心理强制,进而非法取得财物
这一步实质上就成为了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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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 示

当前国家大力鼓励创新,在好环境和好政策的加持下,我国专利申请数量大幅度增长。不仅有更多的发明人加入,也有不少专利流氓公司在其中浑水摸鱼,囤积大量专利,以专利诉讼的名义在企业敏感时期,反复试探对方底线,向被害企业索要大量钱财。
大多企业为了息事宁人,避免上市计划”流产“选择私下和解并支付和解金。
再者,即使企业胜诉,企业应诉所付出的时间、精力和金钱也是不可估计的。
基于此,小编有几点建议供企业参考:
(1)遇到专利流氓,要判断涉案专利是否真的侵权,掌握侵权专利的详情。并且了解专利诉讼的清晰流程,应对侵权诉讼做充足有利的证据准备。对法律法规有明确的认知和判定,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2)必要时可尝试申请涉案专利无效,为自己赢得一丝转机。
(3)企业在前期要做好充分的专利规划专利布局,加强自身知识产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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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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