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4日至7月5日,《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审理申请注册的药品相关的专利纠纷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行政裁决办法》陆续发布。自此,在大家的翘首以盼和各方博弈下,以药监局、知识产权局、法院为三位一体的中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正式建立。
实施办法中第8条明确规定了当“确认落入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之诉被立案或行政裁决请求被受理之后,国家药监局启动仿制药注册申请的等待期。等待期期限为9个月,且等待期只设置一次,期间药监局不停止技术审评。而美国“Hatch-Waxman”法案规定的等待期长达30个月,被视为遏制期,直接牵制了仿制药的上市时间。那么我国的等待期意味着什么呢?
在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对药品注册审评时限做了明确规定,其中药品上市许可申请的审评时限为200日,再加上受理、排队等待审评、补充资料等程序,即仿制药从提出注册申请到审评结束至少也需要7-9个月,也就是说等待期的设置对我国仿制药上市时间的遏制几乎不存在,只是将专利战和注册并轨进行了而已,只要等待期内未作出侵权判决,如,作出确认不侵权、专利被无效或尚在诉讼中等,仿制药都如期上市,这一制度明显利好首仿药企。
但是仿制药如何避免这唯一的侵权风险情况,运用链接制度早日上市前程无忧呢?药企可以从药物开发上规避原研专利来实现专利不侵权,或后期采用专利无效请求方式清除专利障碍两方面入手。本文以多西他赛为例分析仿制药在被动中的专利攻防策略。
多西他赛是紫杉醇衍生物类抗肿瘤药,由法国赛诺菲持有,于1995年首次在墨西哥上市,剂型为注射剂,1998年在欧美获批,2010年在我国上市。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国内销售额高达60亿元,成为当之无愧的王者。
恒瑞医药于2002年在我国上市多西他赛,2003年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迎来了原研赛诺菲的侵权诉讼,恒瑞通过提交证据证明了其合成工艺与原研不同,历经4年被判决不侵权。一波刚平一波又起,2007年原研再次起诉恒瑞侵犯其制剂专利,与第一次的防守策略不同,此次恒瑞主动出击提出专利无效请求,通过对涉案专利的研究,发现其在申请中不符合专利法的瑕疵,2008年,以权利要求修改超范围为由该专利被全部无效,侵权不成立。自此,恒瑞医药与赛诺菲的专利纠纷以恒瑞均不侵权落下帷幕。
(1)通过自主研发,对原研合成工艺、中间体、晶型、制剂工艺、剂型、新辅料等进行改进,发现并克服原研药物存在的一些问题或漏洞,规避原研专利。恒瑞便是通过仿创结合,从而自证清白;
(2)提出无效请求釜底抽薪,为仿制药上市扫除专利障碍。此处可逆向思维,假设涉案专利不符合专利法授权规定,分析其可能存在的无效条件,比如新颖性、创造性问题,比如修改超范围问题,然后积极寻找证据佐证其假设。恒瑞医药便是发现了原研申请的漏洞从而找到了机会。
(3)除了确保不侵权外,应持续研发,优化工艺,才能赢得市场的青睐。恒瑞医药不断改进制剂技术,围绕技术创新开展专利挖掘与战略布局,保护其创新成果,其专利申请涵盖合成方法、结晶工艺等化合物相关专利,注射剂、乳剂及其制备方法等制剂相关专利,以及联合用药专利,提升核心竞争力,对其他仿制企业形成防御,才得以在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虽然政策对仿制药的偏爱明目张胆,但是对于原研药企既是挑战也是机遇,一旦判定侵权,企业便可躺赢。即使等待期尘埃未定,仿制药逍遥上市,那么后期若判定侵权,也将获得可观的赔偿金额。
再以多西他赛为例,自药物发现以来,原研赛诺菲-安万特积极布局专利,其化合物专利于1986年申请,随后5年里又围绕化合物进行了多角度多层次布局,在化合物专利即将到期的5年+延长期,又着手对前药、制剂、新适应症等进行布局,通过新剂型新辅料、前药的研发一定程度上克服多西他赛存在的溶解度难,生物利用度低等问题,通过新的适应症,扩大了市场,延长了药物的专利保护期。
原研专利的布局策略值得学习,但是在维权过程中,专利布局如何是一方面,原研企业还应该重视专利文本的质量与稳定性,以及申请过程中的合规合法性问题。
多西他赛制剂专利在中国败诉的原因是由于其申请中权利要求修改超范围,不符合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在国外败诉的原因有专利不可实施,创造性等问题。
打铁还需自身硬,原研药企应从专利布局、药品专利撰写质量及专利申请中的合规性等方面充分提高专利的硬核性及稳定性,从而对仿制药形成较高难度的专利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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