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日新修改的专利法施行后,专利开放许可制度迅速引起了大家的关注,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专利运用效率、推动价值实现、提升专利实施质量,这些关键词也离落地不远啦!
‘开放许可’是什么?为什么它那么香?
参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家的解读后,我们来看看这吸睛的‘开放许可’是如何办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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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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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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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限
自2021年6月1日起,专利权人可以暂时以纸件形式自愿声明对其专利实施开放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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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1、《专利开放许可声明》:由全体专利权人共同盖章或签字;
2、《同意开放许可声明》:由代表人或代理机构盖章或签字,如有多位专利权人,需附全体专利权人签字或盖章的同意开放许可声明及全体专利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代理机构盖章或签字的可不附全体专利权人身份证明材料);
注意:
1)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应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过专利权评价报告;
2)若上述文件材料为外文的,应当附中文译本一份,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下图为专利开放许可声明填写干货)
(下图为同意开放许可的声明模板)
02
申请办理
1、 当面递交: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接收文件并出具收文回执;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面退回文件并告知存在的缺陷。
2、 邮寄递交:需在邮寄信封上注明‘开放许可’字样。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将向专利权人或专利代理机构发出《审查业务专用函》,告知存在的缺陷。克服相关缺陷后,再次邮寄时,需在信封上标注;开放许可再次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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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限
1、 面交材料,当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 邮寄递交且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自收到文件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发出《审查业务专用函》。
注:上述信息仅适用于2021年6月1日修改后的专利法施行到专利法实施细则生效期间的过渡期内提出专利开放许可声明的受理业务,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施行后对文中所述声明进行审查。
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必将发挥提升专利实施质量、提高专利运用效率的重大作用,以开放使用降低交易成本,以专利许可推动价值实现,加快形成强大的专利市场,进一步释放创新创造活力。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精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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