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知识产权局近日印发《珠海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其中第十六条对珠海市知识产权人才及单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和资助:
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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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精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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