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布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加快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增强知识产权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意见共10条23款,包含企业培育、质押融资、新型保险、服务运营、质量提升、标准战略、知识产权服务券等内容,有效期至2024年10月29日。
部分政策摘录:
一、【企业培育】对新认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山东省高端品牌培育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对设立的商标品牌工作站、海关知识产权(专利权)保护备案企业择优给予5万元资助。
二、【质押融资】对运用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进行质押融资且还清贷款本息的企业,按实际支出贷款利息的50%给予资助;享受上级贴息政策的,按实际支出贷款利息的10%给予资助。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度贴息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组合贷款仅资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部分,无法计算的不予资助。
三、【专利组合】对新入选山东省、青岛市关键核心技术专利组合的,按1:1比例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资助。对新入选山东省、青岛市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的,给予20万元资助。新获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的,每件给予5万元资助。
四、【质量提升】对新获山东省专利奖、中国专利奖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省长、市长质量奖的,分别奖励 100万元、50万元和30万元,获中国、省长质量奖提名的,按50%比例奖励。
五、【知识产权服务券】用于技术可专利性和创新路线稳定性评估,可用额度3000元;用于购买CNAS认证的服务,可用额度2万元;用于高价值专利技术竞争格局、国内外商业化价值评估,可用额度2万元;用于专利自由实施调查(FTO)、专利侵权风险排查服务,可用额度3万元;用于专利导航分析辅导、标准必要专利(SEP)评估服务,可用额度5万元;用于知识产权信息监测分析服务(一年期),可用额度5万元;用于技术引进或投融资、并购等专利技术尽职调查或评估服务,按实际支付费用50%比例,最高可用额度20万元。
知识产权服务券每年安排1000万元,每年每家企业可用额度为20万元,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军工三证”、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可用额度为50万元。
本政策自2021年10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0月29日。同一主体同一事项已享受本区扶持政策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按上级政策执行。原《关于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若干政策》(青西新管发〔2019〕32号)、《知识产权服务券实施管理办法》(青西新管发〔2020〕2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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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青岛西海岸新区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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