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指出:
涉案专利:
名称:一种含环橄榄树脂素4’-糖苷的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申请号:202111012591 .0
申请日:2021 .08 .31
本案的原始独立权利要求1如下:
一种含环橄榄树脂素4’-糖苷的组合物,包括以下组分:环橄榄树脂素4’-糖苷、橄榄素二糖苷、丁香素、β-萘黄酮、槲皮素。
▼ 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
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是一种含环橄榄树脂素4’-糖苷的组合物,包含环橄榄树脂素4’-糖苷、橄榄素二糖苷、丁香素、β-萘黄酮、槲皮素五种组分。
对比文件1公开了丁香素具有抗炎作用,木通皂苷元(丁香素、常春藤元)及水浸出物可降低毛细血管通透性,且对大鼠角叉胶所致足肿胀有抑制作用。
环橄榄树脂素4’-糖苷、β-萘黄酮、槲皮素这三种组分也分别被对比文件2、3和公知常识公开,具有抗炎作用。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3及本领域普通技术知识得到的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讲是显而易见的,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进而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 申请人一通答复时的申辩:
公知常识和现有技术未给出橄榄素二糖苷具有防治干预颈椎病功效和抗炎功效的启示。
而通过对比例1和实施例1可以看出,橄榄素二糖苷组分在本申请的组合物中不仅有良好的抗炎效果,还有显著的防治干预颈椎病功效。
另一方面,对比例1、对比例2分别将实施例1中的环橄榄树脂素4’-糖苷和橄榄素二糖苷两种组分互替,对比例1和对比例2的IL-6和IL-8值显著增大,肿胀率也显著增大。
可得出结论:环橄榄树脂素4’-糖苷和橄榄素二糖苷具有协同作用,对整体组分的功效的提高具有实质意义。
实施例1-3改变了各组分的重量配比,IL-6、IL-8值和肿胀率也发生了改变。对比文件1-3和现有技术没有给出关于本申请组合物组分和重量份数的技术启示。
对比文件1-3均不涉及含环橄榄树脂素4’-糖苷的组合物的制备方法,而本申请的实施例1-3改变了组合物制备过程中的一些参数,比如表面活性剂A的种类、加入量,IL-6、IL-8值和肿胀率也发生了改变。
尤其是实施例4-5与实施例1对比,仅改变了表面活性剂A的种类,实施例4的IL-6值由31.64±8.67a增大到35.89±12.45c,IL-8值由17.35±9.25△增大到20.95±6.09△,肿胀率由11.20△增大到13.32▼;实施例5的IL-6值由31.64±8.67 a增大到34.25±14.6c,IL-8值由17.35±9.25△增大到21.16±10.07△,肿胀率由11.20△增大到15.05▼。
对比文件1-3均未涉及茶皂素,自然也未公开茶皂素的制备方法,而本申请的对比例3和对比例4明确记载了,改变茶皂素的制备方法,对所制备的组合物的抗炎性能和防治干预颈椎病的功效有显著影响。
可见,茶皂素制备方法不同,所制备组合物的抗炎性能和防治干预颈椎病的功效也就不同。
在本申请中,需对茶皂素采取特定的制备方法应用于不同组分含量的组合物中,才能达到本申请的技术效果。
因此,对比文件1-3和公知常识并没有给出技术启示。本申请组分中茶皂素提取物的制备方法具有实质性的特点。
综上,本申请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及显著的进步,具备创造性。
总 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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