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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专利权人,你是否经历过手握具有实际创造性的关键技术,但专利却不能被授权?
你是否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我的技术这么棒,但审查结果仍然不乐观?
你是否对专利文本的撰写和布局无从下手?
你是否深受上述问题的困扰而茶饭不思、夜不能寐?
恭喜你,翻到了这篇公众号,或许可以给你专利申请文本的撰写增添一点灵感。
其实,专利申请文本的撰写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高深莫测。我们需要做的是:如何让一个技术在冷冰冰的文本中体现出火花四溅的创造性!这也就需要申请人在文本中明确写明,本专利的技术特征可以带来意想不到的技术效果;或者说明某一技术特征对技术效果的影响并不是通过常规实验或简单的推理能得到的,而是付出了创造性的劳动。
上述火花的体现,技术是主线,而对比例的设置可以最大限度的体现出该专利的创造性也极为重要的!
接下来,小编就以下面这个关于“应用”保护的小例子,和各位专利权人聊聊如何成功的设置“对比例”,以提高专利的创造性,进而提升授权几率。
申请人在研究的过程中发现了化合物A具有治疗骨质疏松的作用,需要保护的是化合物A在制备治疗骨质疏松药物中的应用。申请人对化合物A的应用效果进行了大量实验研究,均表明化合物A具有显著的应用效果。乍一看,该研究方法和成果没有问题,但是,你以为专利这样撰写完就可以了吗?答案显然是“NO”。
有的人就疑惑了,这篇文本既记载了应用方案,又记载了显著的技术效果,怎么就不可以呢?申请人确实是通过一系列的实验证明了化合物A的应用效果。
但是,众所周知,结构相似或同类型的化合物往往所带来的技术效果是相近的。当前的研究中虽然没有明确公开记载化合物A在该方面的应用效果,但也没有明确的记载该类型的化合物是没有该应用的。相反的,经过检索,与化合物A是同类型的化合物B在该领域的应用是有记载的。即便申请人做了大量的研究验证了化合物A的应用效果,审查员也不会否认化合物A的应用效果,但由于化合物B和A属于同类型的化合物,审查员会认为化合物B给A的应用可能带来了“技术启示”。
也就是说,既然化合物B在该领域的应用有效果,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研究该类型的其他化合物在制备治疗骨质疏松药物中的应用,这对本发明是具有启示作用的。
因此,为了在最初的申请文本中就打消审查员的疑虑,不再有“后顾”之忧,我们在撰写的过程中,申请人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进行补充:(1)增加对比例的方案和效果,将化合物B或其他同类型的化合物进行制备治疗骨质疏松药物的应用研究,采用与本发明相同的应用方法,验证这些化合物的应用效果并没有化合物A的效果好,且效果具有显著性的差异,那么,此对比例的设置在本申请中是成功的。
(2)查阅以往的研究,从大量的研究中,给出明确记载了化合物A或其同类型的化合物在制备治疗骨质疏松药物的应用效果不好的证明(文献、书籍、专利)。而本申请却通过特定的应用方法得到了意想不到的好的应用效果,这种对比例的设置也是成功的。但是,有一点需要明确,这种“讲述某种化合物效果不好”的研究一般是很难找到相关记载的,甚至没有记载。这也就显得增加对比例是多么的重要。
依此类推,对于“方法”保护的专利,我们可以根据“关键技术”的原料成分、温度、时间、步骤顺序等方面增添对比例。若检索到现有技术和本申请的某一关键技术(因素)相似,我们可以在对比例中使用现有技术的参数,验证技术效果没有本申请的效果好,从而证明本申请的技术特征是具有创造性的。
从这个例子中可以看出,在撰写申请文件时,加入那些在研发过程中的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例,走出仅仅证明具有效果的实施例的误区,依据现有技术设置对比例,证明本发明的技术具有显著效果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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