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及GUI外观专利申请,当然不得不说的是GUI界面申请需要的申请文件!
GUI外观专利申请需要的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产品视图和简要说明,抛却请求书(申报任何专利都需要的哦!),产品视图和简要说明是申请外观专利两大必要文件。当然对于不了解GUI外观专利的小伙伴可能会有一些疑问:外观专利中这两项文本的撰写感觉很简单呀,有什么需要注意的问题呢?
当然对于实体产品,我们申请时仅需提供产品的六视图以及包含产品名称的简要说明即可,但对于包含图形用户界面的外观专利,则需注意关键几点:
1.产品视图
在专利法2020年第四次修正版正式实施(2021年6月1日)以前,专利细则规定申请图形用户界面必须依附于产品,在进行GUI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时,需要以产品为载体,将界面与产品作为整体提交视图:
(1)如果设计要点在于界面和整体产品时,应当提交产品六面视图;
(2)如果设计要点仅在于界面时,一般只需提供体现界面的主视图即可,但是应通过视图清楚地表达出图像用户界面所应用的产品领域,清楚地显示出图像用户界面设计以及其在产品中的大小、位置和比例关系。
(3)当图形用户界面为动态图案,申请人应当至少提交一个状态的上述整体产品外观设计的六面视图(图1),其他状态的视图可仅提供每个关键变化状态上的图形用户界面(图1)。
图1
(4)对于带有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外观设计而言,提交的所有外观设计视图中应当仅体现该图形用户界面,而该图形用户界面中的具体内容画面可以用灰色块(图2左)等示意,具体的实施效果则可以使用状态参考图(图2右)表示
图2
而在2021年6月1日以后专利法第四次修正版正式实施,则增加了局部外观设计,对于图形界面用户外观专利则是一个好消息,该条例意味着之后在申报图形界面用户外观专利时,或许无需再提供软件界面所依附的产品图片,可仅采用图形用户界面作为申请客体,如此图形界面用户外观专利将不再局限于具体产品,保护范围更广。
2.简要说明
(1)关于产品名称:应表明图形用户界面的主要用途及其所应用的产品,一般要有“图形用户界面”字样的关键词,动态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名称要有“动态”字样的关键词,如图3。
图3
(2)关于界面用途:通常仅描述图形用户界面的整体用途即可,必要时可对每一个界面的用途分别描述。
(3)关于交互方式:需应当简要描述各界面之间的逻辑关系,例如:一件GUI外观包括主视图+界面变化状态图1+界面变化状态图2,应当描述主视图、界面变化状态图1、界面变化状态图2之间通过何种操作(点击、触摸、滑动等)实现界面之间的切换。
(4)以显示屏幕面板为载体的图形用户界面需穷举其应用的最终产品(不可采用“等”词语)
根据上述可以看到,GUI外观专利与普通外观专利还是有所区别的,无论是图片还是简要说明,在GUI外观专利申请时,都需要注意一些关键点,一旦搞混或者申报错误,极易造成申请驳回,严重还会带来重大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随着软件、系统产品不断更新换代,图形用户界面的专利申请将持续增加,同时我国对于图形用户界面的相关法条法规也不断完善,笔者认为无论企业还是代理机构均需不断加深对图形用户界面的申请经验,需要敏锐抓取价值图形用户界面,以更好地对图形用户界面进行全面有效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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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精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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