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授权的拦路虎—现有技术记载了技术方案

涉案专利申请号为200880000823.7,名称为“化学工业原料和燃料组合物的合成方法”,申请人为三仪股份有限公司。

驳回决定中的权利要求1:

1. 一种合成醇的方法,其是将2种以上的起始原料醇与没有负载与醇作用的金属催化剂或金属离子催化剂的羟磷灰石接触而合成醇,其特征在于,

其中1种起始原料醇是乙醇其它的起始原料醇中的至少一种是甲醇、1-丙醇、1-丁醇、1-戊醇、1-己醇、1-庚醇、1-辛醇或它们的不饱和醇,反应温度为300℃~450℃,合成包含以5C-mol%以上的收率合成的碳原子数为3以上的直链醇在内的醇。

驳回理由简述

对比文件2(EP1052234A1,公开日2000年11月15日)第0236段公开了在合成高辛烷值燃料时,预处理结束后,在乙醇浓度为20%、甲醇浓度为20%载气流速为80cc/min(总流速100cc/min)、空间速度(GHSV)为10,000(l/h)的条件下,常压进行反应,反应控制在300~700℃范围内完成(参见对比文件2第34页第0236段),即对比文件2公开了乙醇和甲醇为起始原料醇制备高辛烷值燃料

本领域技术人员熟知丙醇、丁醇、戊醇、己醇、庚醇、辛醇或它们的不饱和醇,和甲醇、乙醇一样都是常见低级醇,这种简单替换是所属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

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提出复审请求。

虽然对比文件2第0236段记载了评价实验的反应原料包括浓度20%的甲醇,但其与随后的评价结果表7和表8中同时记载的“乙醇20%”是明显不一致的,而且对比文件2说明书中均未提及可以采用甲醇或者其他醇作为反应原料。因此,对比文件2第0236段中出现的“甲醇”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识别的明显笔误,作为所属领域技术人员,在完整理解该对比文件的基础上能够确认此处应当为“乙醇”,故不能据此认定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以甲醇和乙醇作为原料制备1-丁醇的技术方案。

申请人进一步修改权利要求1:

1. 一种合成支链醇的方法,其是将2种以上的起始原料醇与没有负载与醇作用的金属催化剂或金属离子催化剂的羟磷灰石接触而合成醇,其特征在于,

其中1种起始原料醇是甲醇,其它的起始原料醇中的至少一种是丙醇、丁醇、戊醇、己醇、庚醇、辛醇或它们的不饱和醇。

申请人进一步指出,对比文件2仅仅公开了采用乙醇作为原料制备1-丁醇的特定方法,该方法采用乙醇作为单一原料,制备得到的1-丁醇是直链醇本申请权利要求1提供的是支链醇的合成方法,所采用的是以甲醇与其它至少一种是丙醇、丁醇、戊醇、己醇、庚醇、辛醇或它们的不饱和醇的2种以上起始原料醇的不同醇作为原料,二者所制备的醇的类型以及反应原料均有所不同

最终,本案授权。

由上述分析可知,如果现有技术记载了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在案件答复过程中:

(1)对现有技术公开的内容进行事实认定,识别文字记载中的明显错误,区分“文字记载的内容”和“公开的内容”。

(2)合理修改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明确与现有技术进行区分,有助于提高授权可能性。

文章相关附件:扫码回复“429”可下载

图片[1]_发明专利授权的拦路虎—现有技术记载了技术方案_知识产权零距离网(IP0.cn)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精金石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0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头像
欢迎您留下宝贵的见解!
提交
头像

昵称

取消
昵称表情代码图片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