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个关于拟上市企业专利问题答疑

10个关于拟上市企业专利问题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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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们进行了一场关于《申请科创板上市,如何提前进行知识产权工作?》的线上直播分享,收集到很多朋友留言问题,今天为大家答疑分享,直播课程回放和资料下载可扫码回复“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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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数据库产品的企业披露已授权专利和产品的对应情况,如何做技术拆分?

需要结合具体的产品情况来看,每个产品的技术构成不一样,会有不同的拆分思路。比如:根据这款数据库产品的功能模块来进行拆分、或者根据流程进行拆分等。

2.50个发明专利必须是原始取得?

可以有其他获得方式,但是首先需要说明这些发明专利的具体取得来源,以及说明这些发明专利是否对主营业务的产品构成影响。我们的技术是否依赖于其他第三方。

当然,如果全都是原始取得更好。50件发明专利这个量并不算多,不少企业几百件发明专利量。

3.专利资产核查报告里需要对专利进行价值评估吗?必须找权威的评估机构吗?

专利资产核查报告主要的目的是为了清点公司现有的知识产权资源情况:如国内外不同专利的保有数量,有效状态,和核心技术的对应关系,取得方式,是否有许可/质押/转让,等……。不对其价值进行评估。

4.FTO是否一定需要外部律师或者代理机构背书?企业IPR做的FTO分析报告是否会被认可?

建议找外部第三方机构如律所,或知识产权公司来出具。企业内有经验的IPR做的也可以使用。

5.子公司的专利,是不是应该和总公司共同申请啊?专利权人只有子公司可以吗?

若总公司作为发行人上市,则需要考察总公司作为专利权人的专利情况。如果专利权人只有子公司,从专利权属的角度来看该专利权不属于总公司,不能算作总公司拥有的专利。因此,需要总公司独立作为专利申请人,或者至少作为共同申请人去申请专利。

6.26年上科创板,50项发明专利的授权时间是不是最迟都得在25年年底之前?

在向上交所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之前获得授权即可。

7.50件发明专利可以是转让的吗?

如果50件发明专利全部都是转让的,在问询过程中会被质疑自身是否有具有研发能力。

8.发明人人事关系在子公司,申请人为母公司,会有影响吗?

从专利申请的角度来看,这种情况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此类知识产权是用于母公司上市申报用,则需要明确披露详细的情况,以及这种情况是否对母公司持续研发、主营产品的销售会有影响。

9.贯标除了上市有用,还有什么情况下需要贯标呢?

通过知识产权贯标,可以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会涉及从人事、采购、研发、生产、销售等多个环节。从企业自身规范管理角度来看,是一个相对可落地执行的方式。

另一方面,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承担政府的专利导航、高价值专利、预警分析项目,贯标也是作为一个基础条件。

10.现在好像没规定必须要多少件专利,但是常规一般需要多少发明授权?

常规发明专利的审查周期是自申请日起2-3年,如果想要缩短审查周期的话,可以合理使用国知局的两种加快方式。

优先审查: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之后,可以向企业所在省知识产权局提交优先审查请求,若该请求通过。则此件发明专利申请会在优先审查手续合格之日起12个月内审查结案。

快速预审:发明专利申请提交之前,可以先将专利申请提交给所在地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进行预审审查,预审合格之后再提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审查。发明专利可在3-6个月内审查结案。

前提需要企业在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合格,且该专利申请的IPC分类号落入该保护中心的受理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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