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权利要求中首次出现的特征前的冠词一定要用“a”或者“an”而不能用“the”或“said”吗?

前置基础(Antecedent basis)问题

在笔者大量的美国专利撰写和专利中英/日英翻译工作中,经常碰到与英语权利要求书中特征的“前置基础(Antecedent basis)”问题有关的质疑。通常是质疑来自甲方为了保险起见找来的校对人员,大概情况分为以下几种:

“这个特征是第一次在权利要求中出现,怎么前面冠词用the不用a/an??????”

“一个特征第一次出现的时候必须用a/an,后面出现的时候必须用the或者said!!”

“。。。。。。(不批注内容,直接把我第一次出现的特征前面的the改成a或者an)”

而引起此种争议的英文/翻译,典型如下:

原文:

  1.  xxx,包括球体,该球体的外表面…

英文

  1. xxx, comprising a sphere, the outer surface of the sphere …

对于首次出现的特征球体,冠词用a,再次出现时冠词用the/said,并没有争议。

争议出在球体的“外表面”,很多对美国专利略有了解的校对者觉得“外表面”这一特征在首次出现时也应该用冠词an而非the。

问题的起因

OIP-C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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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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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ryone has its disadvantage just like the god bites the apple. the bigger disadvantage you have, the more the god appreciate it.
每个人都会有缺陷,就像被上帝咬过的苹果,有的人缺陷比较大,正是因为上帝特别喜欢他的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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