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企业的商标,在全国范围内可能难以达到驰名商标的程度,但在区域内非常有知名度,在2018年之前可以申请省著名商标,确定自己的行业品牌地位,但2018年3月1日起,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地方政府停止组织评比著名商标,工商总局也和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通知,要求各地对本地方涉及著名商标的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说明工商总局对各地评选著名商标的行为是不支持的。
一夜之间热热闹闹的省著名商标就被取消了。
如今,4年多的时间过去了,企业该怎么确立自己在区域内的品牌影响,或者说企业应该申请哪些权威性的资质、证书、荣誉,来替代省著名商标,这个时候一些地方出现了“好商标”、“知名品牌”的评定,小编觉得可以作为“省著名”的替代产品(注:评定部门和以前不一样)。
先看下,经济老大哥,上海市商标品牌协会制定了“上海好商标”评定,会员单位可参与评定。
再来看下湖南省商标品牌协会,也有湖南省知名品牌相关认定。
再来看下陕西省,由省品牌建设促进中心联合省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开展“陕西好商标”评价工作。
还有山东省品牌建设促进会也开展了山东知名品牌认定工作。
可以看到,认定区域性的知名商标是有很大需求的,在实务中,很多申请人也在询问,达不到驰名商标的程度的情况下,该怎么证明自己的品牌影响力,这个时候,“好商标”、“知名商标”的认定,小编觉得还是非常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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