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筹指导下,各试点地区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扎实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加快构建行政裁决纵横贯通格局。
一是建立行政裁决办案分级指导机制。北京、江苏、上海等地探索通过函复批复、参与办案等指导市县区办案,浙江加大案件分级指导力度,2021年指导市局案件37件,各市指导县级局案件100余件。
二是推进跨部门跨地区行政裁决办案协作。北京完善与公安、海关、法院、检察院等执法保护协作机制,加强京津冀执法协作,上海协同江苏、浙江和安徽签订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协议,广东组织处理全省重大复杂有较大影响案件、协调处理跨省重大案件。
三是依法推动县级局开展行政裁决。北京依据市政府授权在朝阳、海淀、通州等行使行政裁决权力下放,上海经市政府授权在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等地推动开展行政裁决工作,江苏、湖北、广东等地推动创建行政裁决示范区,浙江实现全部设区市行政裁决权下放。
(编辑:汪诚,美编:王镇杰,审读:蔡莹 孙雅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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