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决制度执行力度显著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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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筹指导下,各试点地区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扎实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任务,加强衔接协调,显著加大行政裁决制度执行力度。


  一是推动裁决专利侵权纠纷时先行调解、调裁结合。北京落实在裁决全过程开展行政调解,上海对事实简单、争议较小案件开展先行调解,打造“行政裁决—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广东建立纠纷行业调解、行政裁决、司法审判“一站式”解决平台。


  二是在行政裁决程序中建立无争议事实记载制度。北京、河北、江苏等地在细化行政裁决规定时对无争议事实制度进行明确,浙江推进无争议事实记载制度办结多件行政调解案件。


  三是建立行政裁决与司法衔接机制。北京、湖北、深圳等地积极与法院对接建立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上海与当地高院开展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试点,浙江推进11个市局与知识产权法庭实现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行政-司法”无障碍衔接。

(编辑:汪诚,美编:王镇杰,审读:蔡莹 孙雅曼)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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