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筹指导下,各试点地区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扎实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任务,加强能力建设,快速提升行政裁决能力水平。
一是加强行政裁决队伍建设。北京、上海等地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调配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从事行政裁决工作,河北、浙江、湖北等地在全省市场监管执法稽查机构中成立知识产权专职执法队伍。
二是全面提升行政裁决队伍业务素养。各试点地区通过集中培训、案件研讨等方式大力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湖北推动将行政裁决专业人才纳入省委“楚才引领”计划,江苏推行行政裁决业务培训标准化。
三是开展行政裁决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河北推进侵权纠纷检验鉴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江苏建立侵权判定技术调查专家制度,浙江推进行政裁决技术支撑能力提升。
(编辑:汪诚,美编:王镇杰,审读:蔡莹 孙雅曼)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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