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全国知识产权优秀调查研究报告暨优秀软课题研究成果征集活动的通知
国知办函办字〔2022〕8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地方有关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调动有关方面开展知识产权调查研究的积极性,为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推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就开展第十二届全国知识产权优秀调查研究报告暨优秀软课题研究成果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投稿作品应为2020—2021年度完成的与知识产权工作相关的调查研究报告和软课题研究成果,内容以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完善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全面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统筹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和竞争,统筹知识产权领域发展和安全为主。
二、作品要求
作品必须为原创,内容须真实准确,有创新性观点,对知识产权相关问题有实证分析和研究,能够提出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对策建议,对推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作品中应包含必要的图表、标注等。作品应严格按照模板格式要求进行编辑,篇幅须控制在8000字以内。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作品不予采用。
三、征集办法
投稿作品应通过推荐单位统一汇总和报送,未经推荐的单位或个人直接报送的作品原则上不予受理。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负责汇总、审核和推荐报送本地区的投稿作品。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可由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司局推荐报送所属单位的投稿作品。
报送单位、报送人需填写《作品报送表》并由所在单位盖章,连同对应作品一并报送至相应推荐单位。推荐单位需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将符合要求的作品汇总并按质量排序,填写《作品汇总表》并盖章后,将材料(包括作品汇总表、全部作品报送表和对应作品)纸件和电子件统一报送至我局联系人。每个推荐单位限报5篇。作品和《作品报送表》请以作品题目命名;报送邮件标题中请注明“优秀作品征集”和推荐单位名称。各推荐单位统一报送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0日。
四、作品采用
本次征集活动设一、二、三等奖,对获奖作品给予适当奖励。对符合出版要求的获奖作品,汇编成优秀调查研究报告集出版发行。
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对此次征集活动给予支持,并做好组织报送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作品汇总表(推荐单位填写)
2.作品报送表(报送单位/报送人填写)
3.作品模板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
点击“阅读原文”,了解通知及附件详情。
编辑:汪诚,美编:王镇杰,审读:蔡莹 孙雅曼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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