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保护期限是指专利被授予权利后,得到专利保护的时间期限。一般而言,专利保护期有二十年、十五年、十年,大部分国家最长专利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20年。
通常情况下,美国的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后,保护周期为自专利申请之日起20年。而如果专利申请过程太长,会占用专利的“生命周期”,因此美国提供专利保护期调整(PTA)制度作为延长某些专利期限的一种方式。
PTA制度是一项会直接影响到专利保护期的法规。美国专利法35U.S.C.§154(b)规定,因美国专利局(USPTO)或非申请人原因造成的审查延误,可以在保护期限之外给予补偿。并且,美国实践注重程序的制约抗衡,以防止被不当利用。因此在PTA程序中,会区分审查延迟的原因是因USPTO造成的还是专利申请人的行为导致的,对于后者会从 PTA 中扣除。下面,小微带大家具体了解一下审查延迟的两个原因。
一、USPTO审查延迟
由USPTO审查延迟导致的专利期限调整。具体的延迟情形包括A类、B类和C类延迟。
A类:审查员在审查专利申请过程中拖延造成的延迟,即官方通知或回复延迟。
包含情形:
- 审查员应在申请之日起14个月内,下发审查意见,如限制性要求、非最终驳回,授权通知书等。超出14个月的天数,即为审查员造成的延迟,计入此类延迟;
- 审查员应在申请人递交答辩或者提出上诉4个月内,下发下一个审查意见,如审查员未在此期限内下发,超出4个月的天数,也计入此类延迟;
- 审查员应在申请人缴纳授权费的4个月内给予授权(如果案件已无任何问题),否则超出4个月的天数,也计入此类延迟。
B类:申请未能在3年内授权。
包含情形:由于USPTO造成的延迟,导致专利申请从申请日到授权日的时间超出3年,超出3年的天数,计入B类延迟。此类延迟不包括以下情况:申请人要求继续审查申请(RCE)所消耗的时间,专利进行诉讼,上诉复审所消耗的时间等。
C类:程序中干扰延迟。
包含情形:譬如USPTO在处理因保密命令、派生诉讼或者某类上诉情况等特殊程序中造成的耽搁。
二、申请人延迟
申请人延迟导致的专利期限减少(Reduction of period of adjustment of patent term)。主要指由于申请人原因,未能及时跟进官方的处理进度或未积极推进申请进度,导致官方延迟做出审查结论。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情况:
- 申请人未在三个月内答复专利局发出任何审查意见通知;
- 申请人提出中止请求、延迟授权请求、放弃申请;
- 延迟缴纳授权费、收到弃案通知两个月内未提出恢复请求、未及时提交临时申请转非临时申请请求;
- 审查员发出审查意见或授权通知书之日前一个月内提交初步修改或其他修改文件,导致审查员需要发出补充审查意见或补充授权通知书的;
- 因疏忽导致答复审查意见文本有遗漏、答复文本提交后又未经审查员要求主动提交补充答复文件或其他文件的;
- 未及时提交上诉状、授权通知书发出后提交RCE请求、因申请人原因使申请在递交八个月内仍未处于待审查状态等。
上述所说的未积极推进申请而造成的申请进度延迟不包括提交IDS或因提交IDS而提交RCE请求。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该IDS所含对比文件应为首次引用,且该IDS需在收到之日起不超过三十天内提交。
三、其他注意事项
事实上,USPTO会自动计算PTA,不需要专利权人提出请求,只有在USPTO计算错误时才需要要求重算。
近几年因为USPTO提高了审查速度,因此多数申请的PTA都是0;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些申请的审查过程拖延较久的(导致其PTA不为0)情况也仍然存在。USPTO也可能会在计算PTA时出错,因此对于生命周期末端比较重要的专利(如医药专利),对PTA进行核查是很有必要的。
以上就是小微对美国PTA制度的介绍。在某些领域,专利保护期深刻影响专利权人利益乃至行业发展战略。譬如,对于研发周期长的医药产品,专利保护期往往不足,保护期延长或缩短都有可能对企业产生较大影响。因此,合理运用PTA将为权利人争取更大程度的权益。另外,美国专利期限还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如期末放弃 、药品的专利期限延长 等等。所以,对专利保护期的确认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
参考文献:
[1]韩宏星. 美国专利保护期的特殊规定及其借鉴意义[D].中国政法大学,2021.DOI:10.27656/d.cnki.gzgzu.2020.000314.
让知识产权无国界(Redefine Boundaries)
公众号:中微知著国际知识产权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