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的无效程序有三种:单方再审、授权后复审和双方复审。在这三种程序中,单方再审的程序相对简单,费用也比较便宜。这也成为很多人考虑专利无效的首选,特别是针对外观。
什么是单方面(单方)专利复审请求?
美国专利商标局的单方再审指在专利权有效期内, 任何人包括第三方(第三方可以匿名提请单方再审),专利权人或美国专利商标局均可以根据在先公开的文献,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请单方再审的请求。自1981年美国单方再审程序启动到今天,它依然是授权后无效程序的重要工具。
“单方”意味着单方面。因此,请求人在该程序的初始阶段之后不能再参与专利复审程序。单方复审请求需要在前期提出最佳论据。其余的程序则由专利局和专利权人负责。
单方复审只适用于已授权的专利。如果想挑战一项未决的专利申请,请考虑专利抗议或授权前异议。
单方复审申请有什么要求?
复审请求必须包括:
- 一份声明,指出存在可专利性的实质新问题的陈述;
- 确定被质疑的每项权利要求,并详细解释适用于请求复审的每项权利要求与现有技术的相关性;
- 引用的每项专利文献或印刷出版物的复印件,包括任何外国语言的专利文献或印刷出版物的所有必要和相关部分的英文翻译;
- 请求复审的整个专利的复印件;
- 复审请求书复印件已送达专利所有人的证明(如果请求人不是专利所有人);
- 以及第三方请求人证明其未被禁止提出复审请求(例如先前的诉讼)。
单方再审的特点
- 在专利可执行期间的任何时间,任何人都可以随时请求再审;
- 无效理由仅限于基于现有技术的新颖性和非显而易见性;必须存在实质性的可专利性新问题(SNQ),审查员才会同意进入再审程序;
- 单方再审中不能提继续审查(RCE);
- 再审请求人可以匿名;
- 第三方再审请求人没有上诉权利;
- 不能通过修改扩大权要范围。
哪些种类的现有技术证据可以用来请求单方复审?
请注意,符合条件的证据必须包括现有专利文献和印刷出版物。换句话说,只有现有技术的文献证据可以使用。其他类型的证据,如在先的销售或市场上的现有产品,将不符合条件。要想办法以印刷出版物的形式提供证据。
以上就是小微给大家介绍的关于美国专利单方复审的相关内容。单方再审程序作为一种专利无效程序,为挑战已授权专利提供了一个相对简单和经济实惠的选择。然而,对于专利持有人和请求人来说,都需要谨慎权衡利弊,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在知识产权领域,知情并善用专利单方再审程序,将有助于确保创新者的合法权益,并促进创新和竞争的健康发展。
让知识产权无国界(Redefine Boundaries)
公众号:中微知著国际知识产权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THE END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