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H是专利审查机构之间开展的审查结果共享的业务合作,旨在帮助申请人的海外申请早日取得专利权。韩国已加入2014年1月6日启动的全球PPH试点和五局PPH试点,还与一些国家的知识产权局签订了多份单独的PPH双边协议。因此,在韩申请人均可基于PPH协议国或PPH试点的一项或多项具有授权前景的专利权利要求,向KIPO提出PPH申请以加快专利审查进程。
在先审查决定中至少有一项权利要求有授权前景,申请人可要求在后审查加快。
2. 加快程度
取决于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
3. 提交韩国PPH申请需提交如下材料:
a. 经在先申请受理局确定授权的权利要求书副本,并附有韩文翻译;
b. 在先申请受理局发出的所有审查意见通知书的副本,并附韩文翻译;
c. 在先申请受理局的审查员引用的参考文献副本;
d. 权利要求书对比表。
如果以上a项和b项中涉及的文件可以通过在先申请受理局取得,则不必提交a项和b项中的文件。
2.三轨制审查模式中的加快审查程序
3.绿色技术超快速审查
1.适用对象
4.优先审查
早在1981年,KIPO就设立了优先审查制度,韩国专利法第61条是优先审查制度的法律依据,该法律规定在遇到有关下面任何专利申请之一时,特许厅厅长可以让审查员进行优先审查:
5.第四次工业革命技术相关的发明专利申请适用加快审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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