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里协定是一项国际商标注册制度,它允许企业或个人在多个国家或地区通过一份申请文件注册商标。当注册了马德里商标后,可能需要进行商标变更、转让、续展或后期指定。在这些操作中,需要遵循国际商标局和所涉及国家或地区商标注册局的规定,以确保商标保护得到充分保障。
今天小微就给大家介绍下关于马德里商标变更、转让、续展及后期指定需注意的一些问题。
一、变更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变更申请书;
·外文申请书(MM9);
·相应的变更证明文件:如基础商标已经核准变更,无须提交商标局核准变更证明复印件;如基础商标尚未核准变更,可提交登记机关变更核准文件复印件或登记机关官方网站下载打印的相关档案作为变更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的,应附送代理委托书。
·马德里变更(变更名称,地址或代理机构)需要指定马德里申请的所有国家(不可以进行部分国家的变更);
·马德里注册申请过程中是可以同时提交马德里变更申请的。
二、转让
受让人应当在缔约方境内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或者在缔约方境内有住所,或者是缔约方国民。
·转让时1个国家或多个国家进行转让,转让成本一样;
·国内基础在转让过程中的商标,不可以同时进行马德里注册申请,需等国内基础商标转让核准之后才可申请;国内基础商标在转让过程中是可以提交马德里转让申请的,但需附上正在转让的证明文件;
·马德里注册申请过程中是可以同时提交马德里转让申请的。
三、续展
根据《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规定,国际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国际注册日起计算。每10年可以续展1次,可以一直续展。
可以在每个10年有效期结束前12个月内通过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提交续展申请;也可以在每个10年有效期结束前3个月内直接向WIPO在线提交续展请求,在有关被指定缔约方取得效力;国际注册有效期结束后6个月即宽展期内,也可以提交续展申请。
如果通过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向WIPO提交续展申请,需提交的材料有:
·中文续展申请书;
·英文续展申请书MM11;
·委托代理人的应附送代理委托书(如果经网申系统提交无需提供中文续展申请书和英文续展申请书MM11) 。
如果直接向WIPO提交续展申请,则需区分情况:
·如通过在WIPO已登记的账户进行缴费的,在WIPO官网续展申请E-renewal页面上填写需续展的国际注册号、被指定缔约方请求续展即可;
·通过银行卡缴费的,在WIPO官网Contact Madrid页面上传续展申请书MM11。
申请续展时可以全部续展或选择只在部分指定缔约方续展,补充注册费或单独规费按请求续展的指定缔约方收取,相应的规费金额可依据续展情况在WIPO官网上提供的规费计算工具上查询。
四、后期指定
1.后期指定范围:
2.后期指定申请时间:
3.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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