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就是那个窜访中国台湾的美国国会众议院议长南希·佩洛西。没想到,她还与商业方法专利有一段不解情缘。
进入21世纪,通过收购获得大量专利的NPE(Non-Practicing Entity 非实施实体)将诉讼目标瞄准了富有的金融业,当时金融业还没有重视专利布局,作为终端用户,它们简单地认为以高价格购买的技术产品不会在专利上出现任何问题。
美国独立银行家协会曾给参议员舒默和克伊尔的致信中写到:商业方法专利已经成为专利权人从银行协会与其的和解协议中拿到巨额资金的优选方法,这种方式已经威胁到我们为他们和小企业提供银行服务和相关服务的能力。
在经过不断的专利诉讼后,金融业开始行动,方法之一就是支持专利法第18条立法,专利法第18条具有几个特定:(1)对象为商业方法;(2)只适用于金融业;(3)自动售货机(ATM)不能被认定为一个公司常规的营业地点,从而排除原告以被告的自动售货机所在地点提起诉讼;(4)要求专利局先对被控的涵盖商业方法专利的有效性作出审查,再进入民事诉讼过程。
时任众议院民主党领袖南希·佩洛西反对第18条立法,认为第18条没有做到鼓励企业创新,是金融业寡头在利用其影响力进行特别保护。与南希·佩洛西关系不错的班·巴恩斯为反对该法案捐款高达39万美元。
但是南希·佩洛西并没有成功,2011 年9 月16 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美国发明法案》( Leahy-Smith American Invents Act,法案号H. R. 1249) ,使其正式成为法律。
南希·佩洛西没有成功的原因很简单:金融业在美国政坛具有很强的影响力。
那么,信息时代的商业方法给传统专利制度带来了挑战,我国商业方法专利之路该何去何从呢?
参考资料:
《专利疯 创新狂—美国专利大运营》,作者:王晋刚。
《现实的需要还是立法者的游戏:<美国发明法>第18 条评介及其启示》, 作者:李晓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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