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专利预审合格率71%!专利授权周期平均在3个月#专利预审#

2022年度中国(合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上半年专利预审情况通报

各备案主体、注册代理机构:

2022年上半年,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合肥保护中心”)在省、市知识产权局的带领下,紧紧围绕创新主体需求,为全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的创新主体提供专业、高效的专利快速预审服务,积极推进合肥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合肥保护中心2022年上半年度专利预审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上半年,合肥保护中心共完成创新主体备案679家,接收专利预审服务申请906件(受理846件,不予受理60件);已完成预审846件(通过598件、不通过248件);已有314件(277件发明、35件实用新型、2件外观)专利申请通过预审后获得授权。专利授权周期平均在3个月,较普通授权周期缩减85%以上。
二、预审情况分析
(一)专利预审申请接收情况
2022年上半年,全市累计有205家备案主体向合肥保护中心提交了906件专利预审申请,其中,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等创新主体提交的专利预审申请数量较多,在30件以上。
(二)专利预审申请受理情况
2022年上半年,经专业分类,确定在合肥保护中心受理范围内的专利预审申请共计846件(其中:发明784件、实用新型52件、外观设计10件),受理率为95%(受理率=受理量/提交量)。
(三)专利预审申请审查情况
2022年上半年,预审审查通过进入快速通道的专利预审申请共598件(发明555件、实用新型39件、外观设计4件),合格率为71%(合格率=进入快速通道量/受理量)。
备案主体自主提交的专利预审申请为101件,合格率为42%;
委托代理机构提交的专利预审申请为745件,合格率为74%
在备案主体中,国仪量子(合肥)技术有限公司、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长鑫存储技术有限公司等创新主体提交的专利预审合格率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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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备案主体委托的代理机构提交的专利预审申请中,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凯特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上海思微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等代理机构提交的专利预审申请数量和合格率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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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后预审不通过的专利预审申请共计248件,不通过率为29%(不通过率=不通过案件量/受理量),其中:合肥寻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肥中南光电有限公司、安徽中科光电色选机械有限公司、安徽唯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创新主体备案主体提交的预审申请不通过率较高
北京云嘉湃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合肥左心专利代理事务所、北京奥肯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等代理机构提交的预审申请不通过率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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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不通过的原因主要包括:
超出受理领域、答复超期及撤回、低质量、新颖性、明显创造性等。具体为:新颖性及明显创造性问题48件、低质量申请问题35件、超出受理领域68件、答复超期及主动撤回52件、形式缺陷过多15件、不授权的客体6件,公开不充分9件、重复提交6件、实用性问题5件,说明书不支持4件等。反映部分企事业单位的原始创新能力不足,对预审工作要求学习和认知不足。
(四)专利预审申请授权情况
2022年上半年,通过合肥保护中心预审合格后,共获得授权314件,其中: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航太电物理技术有限公司等创新主体的授权量排名靠前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合肥天明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等代理机构的授权量排名靠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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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案主体情况
(一)企事业单位备案情况
2022年上半年,已在合肥保护中心完成备案的企事业单位679家。
(二)备案主体区域分布情况
2022年上半年,位于高新区、经开区的备案主体数量较多,分别为324家、8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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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预审申请区域分布情况
2022年上半年,高新区、经开区的备案主体专利预审申请的总体数量较多,分别为420件、16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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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存在问题
合肥保护中心在专利预审过程中,发现部分备案主体和代理机构未严格遵守预审相关要求,导致专利申请无法进入快速审查通道情况出现,现将部分问题呈现如下:
(一)专利预审申请阶段
1.预审申请案件形式问题过多或经两次修改仍不符合预审质量要求;
2.同时或先后提交发明创造内容明显相同、或者实质上由不同发明创造特征或要素简单组合变化而形成的多件专利申请预审案件;
3.提交的专利申请预审案件与申请人实际经营范围、研发能力及资源条件明显不符;
4.提交的专利申请预审案件内容明显不符合技术改进或设计常理,或者无实际保护价值的变劣、堆砌、非必要缩限保护范围,或者无任何检索和审查意义;
5.在合肥保护中心作出预审结论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正式申请。
 
(二)专利正式申请阶段
1.专利正式申请文本与合肥保护中心预审合格文本不一致;
2.未按要求提交XML格式的申请,未按要求提交XML格式的答复或补正文件;
3.在收到合肥保护中心预审合格结论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正式申请,且无正当理由;
4.未能在申请日当日(最晚次日)内完成网上缴费和录入申请号并向合肥保护中心反馈专利申请相关信息;
5.正式提交的申请文本中出现新的明显形式缺陷。
(三)快速审查阶段
1.因申请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明人姓名、发明人身份证专利代理总委托书编号、专利代理机构代码、专利代理人执业证号等信息填写错误,导致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补正通知书;
2.在审查过程中进行了著录项目变更或者主动修改专利申请文件;
3.未在《承诺书(试行)》规定时限内答复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意见通知书。
以上问题的出现,均会对专利快速审查带来不良影响,也会影响备案主体和代理机构享受专利快速预审服务,请相关单位和人员予以重视,引以为戒,避免再犯类似错误。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请各备案主体和代理机构规范内部知识产权管理,严格遵守《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代理机构专利预审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预审申请行为的通知》《关于开展专利申请快速预服务申请文件自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不断完善提交专利预审申请质量管理机制,做好质量保障和流程管理,确保所提交预审申请质量符合要求,坚决杜绝非正常专利申请、低质量专利申请等进入预审申请通道,快速响应预审要求,严格遵守合肥保护中心对时效性的要求,共同为全面提升合肥市专利快速预审质量和效率赋能。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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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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