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 京
2021年12月15日,《北京市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对外发布。这是北京市连续第5次集中出台一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也是北京营商环境改革5.0版。新闻发布会上,市发改委副主任戴颖介绍,5.0版改革总共包括保护市场主体、维护公平竞争、知识产权保护、行政审批、投资建设、政务服务、监管执法、外资外贸等12个方面362项任务,将于2022年底前全部完成,其中115项创新试点任务将于202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内容摘编如下:
北京市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摘编)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打造高度市场化的营商环境
4. 率先构建数字赋能的高效便捷政务服务体系。以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为导向,以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抓手,加快数字政务建设,着力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用制度和技术的办法让市场主体和群众依规办事不求人。
(8)进一步优化融资信贷服务。一是推动金融服务供给增量提质。鼓励辖内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进一步发挥延期还本付息和信用贷款支持作用,健全对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业考核机制,完善考核与监管评价办法,力争2022年全市普惠小微贷款同比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0个百分点以上。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扩大开展创业担保贷款业务银行范围,2022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不少于2亿元。二是完善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加强北京市贷款服务中心建设,强化与北京小微金服平台、银企对接系统的业务联动,做好企业融资需求与金融机构服务之间的对接,打造服务实体经济融资的“金融超市”。三是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加强政银沟通合作,率先建立质押企业白名单双向推送机制,提供“银企”专人专线高效服务,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同比增速不低于20%。四是完善融资担保制度。推动建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制定融资担保公司代偿损失核销暂行办法,降低担保公司融资风险,允许符合条件的担保公司核销代偿损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担保、再担保业务给予奖补,推动担保综合费率下降。五是建立小微金融服务顾问制度。组建金融专业服务团队,为企业合理运用金融工具、优化融资结构、防范金融风险提供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制定投融资方案,2022年底前服务小微企业不低于5000家次。六是创新确权融资金融服务。制定促进中小企业确权融资办法,扩大应收账款融资规模,实现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规模年均不低于500亿元。
(二)着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3. 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持续激发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着力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
(1)协同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一是大力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加快构建市、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重点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和新材料等领域,持续高标准建设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分中心,提升专利预审支撑、快速维权等综合服务,有效提升专利预审效率。二是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拓宽专利技术供给渠道,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知识产权和技术转移机构,推进专利交易公开,促进专利技术供需精准对接,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推进北京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建设,探索建立以市场机制为基础,集成各类评价估值工具的知识产权评估服务平台。鼓励评估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金融机构等研究知识产权评估方法,开展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服务。三是提升知识产权国际化水平。推进中国(北京)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基地试点建设,建立“走出去”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机制,深化国际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合作;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快速响应和研判机制,提供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和维权培训。
(2)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大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研究制定跨境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制定跨境电商网络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标准。加大医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出台医药领域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快速处理办法,建立创新药物、新型疫苗、先进医疗装备等专利侵权纠纷快速处理工作机制,明确纠纷快速处理条件、处理流程及办案期限,提高侵权纠纷处理效率。建立强化打击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管与行政处罚衔接协作,加大联合打击侵犯医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工作力度。二是高水平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支持法院制定侵害商业秘密案件诉讼指引,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制定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立案指引,便利外国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允许标的额较小、符合相关诉讼请求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提高维权效率。三是严格执行惩罚性赔偿制度。支持法院细化落实侵害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确定损害赔偿指导意见,按照案件类型细化明确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条件和赔偿基数标准,提高侵权成本。四是大幅提高知识产权案件执法效能。建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繁简分流制度,对案情简单、违法事实清楚、当事人认错认罚的案件快查快办,力争实现涉企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时限压减20%以上。探索推出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事先告知书电子送达,压减办案时间。深度运用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打击网络侵权,完善监测平台功能和监测流程,建立与网络交易平台合作机制,加强网络交易经营者知识产权监管数据互联互通,做到源头可溯、实时监测、在线识别,实现智能化、网络化、便捷化执法。五是推进京津冀知识产权协同保护。鼓励京津冀海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协作,提升防范打击进出口环节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能力和水平。适时联合开展打击侵犯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知识产权行为专项执法行动。
(3)着力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服务效能。一是推进知识产权线上线下一体化综合服务。建立知识产权集成服务平台,整合中国(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等功能和数据资源,推动全部涉知识产权事项纳入统一网上平台,构建集知识产权查询、服务、保护、分析、运营、宣传培训等功能于一体的知识产权“一站式”综合服务体系。二是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重点在自贸试验区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站,在创新企业集聚区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点,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便利度和可及性。三是建立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监管长效机制,依法开展非正常专利申请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无资质开展专利代理行为的打击力度。探索将市级专利代理机构监管职能委托区级执行,实现快速发现和处置。四是建立健全市、区、行业调解工作体系。研究设立市级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中心,推动在医药、室内装饰装修等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托知识产权分中心和工作站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形成专业化、便利化维权调解服务网络。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推动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推进人民调解在线预约受理、在线申请司法确认,实现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全程网办”。
5. 深化民商事案件审判执行制度改革。聚焦案件审理、鉴定、执行等关键环节,深入推进诉讼全流程改革,着力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4)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仲裁、调解等制度作用,积极推动纠纷非诉讼解决争议,加强对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一是探索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机制。鼓励法院在医疗卫生、不动产、建筑工程、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等领域探索建立中立评估机制,聘请相关领域专家担任中立评估员。对当事人提起的民商事纠纷,法院可以建议当事人选择中立评估员,协助出具评估报告,对判决结果进行预测,供当事人参考。当事人可以根据评估意见自行和解,或者由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二是提高国际商事纠纷解决能力。发挥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作用,建立健全线上、线下纠纷解决平台,积极引入国际调解组织、仲裁机构,鼓励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引入外籍调解员、仲裁员。允许境外商事主体将境内仲裁机构出具的开庭通知作为参与仲裁活动办理签证证明材料,无需其他邀请函。
(三)着力打造更加自由便利的国际化营商环境
落实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决策部署,发挥“两区”优势,先行先试开展对接高水平国际自由贸易规则,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化营商环境。
1. 提升投资贸易管理国际化水平。推进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探索建设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推进跨境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保护、政府采购等方面实行更高标准规则,深化金融、信息、文化等服务贸易重点领域开放创新。一是以签署加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为契机,打造“一区一中心”。以北京中日创新合作示范区为载体,率先推动投资、人才、数据、金融、知识产权等领域规则先行先试,建设“RCEP+”先行示范区;成立“RCEP+”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RCEP贸易和投资服务。二是积极争取自贸试验区成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推动进口领域监管制度、商业模式、配套服务等方面制度创新。三是打造无关化、无感化商务区。依托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和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在保障疫情防控和口岸公共卫生安全的基础上,实现国际中转旅客不必出关即可开展商务活动,或利用144小时过境免签、24小时直接过境免办边检手续等便利政策实现无感通关,便利国际中转旅客就近参加商务、学术等短期交流活动。
(来源: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微信)
(编辑:汪诚,美编:王镇杰,审读:蔡莹 孙雅曼)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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