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首批48个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151个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试点示范时限自2022年8月至2025年7月。
迈入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关于“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部署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整体升级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并评选出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
首批试点示范县(区)的知识产权工作成效突出,有力支撑区域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48个示范县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57.1件,每百户市场主体有效注册商标量达53.8件,以仅占全国县区数量的1.7%,贡献了全国12.4%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充分发挥局省市联动作用,大力推进试点示范县建设,指导县(市、区)加强组织领导和条件保障,以开展试点示范工作为重要抓手,加快落实各项工作举措,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打造区域知识产权工作高地,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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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汪诚,美编:王镇杰,审读:蔡莹 孙雅曼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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