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位于波罗的海东岸,国土面积不到7万平方千米,却拥有超过4000个湖泊和郁郁葱葱的森林,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均与欧盟的相关法律法规保持高度一致。
立陶宛现在的商标实施主要依据的是2000年制定的《商标法》,今天小微就给大家介绍以下立陶宛的商标注册制度。
一、申请途径
1.单一国家途径;
2.欧共体商标注册途径;
3.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途径。
二、商标类型
采用尼斯分类第11版的商品和服务描述,接受一标多类,可以文字、图形、字母、数字、声音、包装形状、三维标识、颜色组合申请注册文字商标、图形商标、三维商标、颜色商标等。
三、申请文件
1.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
2.商标图样;
3.按照国际分类的商标和/或服务列表;
4.优先权证明文件(如要求);
5.委托书,不需要认证或公证,可自申请日骑3个月内后补。
四、审查形式
商标注册申请后,立陶宛商标审查员将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以审查商标申请是否符合形式要求,以及是否有驳回或无效的绝对理由。主管局事先不对商标进行检索。随后进入异议期,如无异议,将登记商标并颁发商标注册证。
五、保护期限
自申请日起10年,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办理续展,续展有效期10年,宽展期6个月。
六、申请语言
立陶宛语、俄语。
以上就是小微介绍的立陶宛商标注册指南,立陶宛的商标注册采用的是“申请在先”的原则,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以“使用在先”主张商标权,商标注册后连续5年未在当国实际使用的,任何人可以申请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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