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GCC)是海湾地区最主要的政治经济组织,简称海湾合作委员会或海合会,成立于1981年,总部设在沙特阿拉伯首都利雅得,正式成员为沙特阿拉伯、阿联酋、卡塔尔、科威特、阿曼、巴林。
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专利局(GCCPO)是一个地区性专利局,GCCPO依据《海湾合作委员会专利法》进行专利审查,其授予的专利权将在GCC所有成员国中有效,任何成员国将不需要作出进一步的审查。《海湾专利法》只接受发明专利的申请,暂未设立关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方面的专利制度。
今天小微就带大家了解一下海湾专利的申请制度。
一、申请途径
巴黎公约途径。海湾专利制度不在 PCT 的框架内,因此不能直接通过 PCT 渠道直接向 GCC 专利局提交申请,只能通过 PCT 渠道向 6 个成员国分别提交国际专利申请。
二、申请文件
1.申请人、发明人及其代理人姓名。申请人不是发明人时,申请还应包含说明申请人拥有发明权的声明;
2.申请应包含发明标题、说明书、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一张或多张附图,以及一份摘要;
3.如要求优先权,还需提供优先权文件;
4.委托书。
三、审查形式
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一旦向海合会专利局提交了专利申请,专利局会先进行形式审查。若形式审查发现文件不齐备,GCCPO将通过挂号信通知申请人,要求申请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完善申请资料,否则申请将作废。
申请通过形式审查后,GCCPO将依据评估研究估算实质审查的费用并通过挂号信的方式通知申请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实质审查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交费的,GCCPO将亲自实审,或提交给获得批准的审查机构进行实审。自提出申请后3-4年,获得授权。
四、保护期限
自申请日起20年。
五、申请语言
阿拉伯语。
以上就是小微对海湾专利的介绍,值得注意的是,尽管GCCPO负责注册和管理专利,但专利的执法仍由每个成员国的国家机构负责。因此,如果遇到任何侵权问题或需要执法专利权利,还是需要在侵权发生的特定国家参与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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