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西临台湾海峡,北边隔东海与朝鲜半岛相望,东临太平洋,南边则隔巴士海峡与菲律宾群岛相邻。从地缘政治来看,台湾正好位于东亚岛弧中央区域,居东北亚与东南亚交会处,是亚太经贸运输重要枢纽及重要战略要地。
近年来,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伴随着两岸关系曲折前行,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合作领域不断拓宽,合作水平持续提升,大陆企业在台湾地区进行知产布局的需求也不断增长。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台湾拥有自己的专利制度和专利法,中国公民在中国大陆获得授权的专利申请,并不自动在台湾获得保护。
在之前的文章中,小微介绍了《台湾的商标注册流程》及《台湾发明专利如何加速审查》,今天小微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台湾地区的发明专利申请制度。
一、 申请途径
- 直接申请:
向台湾经济部智慧财产局(TIPO)递交专利申请;
- 巴黎公约:
台湾不是PCT专利合作条约和巴黎公约的缔约地区,但WTO成员依据TRIPS协议(全称为《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承认巴黎公约优先权。因此,中国申请人向台湾申请发明专利(如有优先权)可通过巴黎公约,在自最早优先权日的12个月内提交。另外,根据中国大陆与中国台湾2010年6月29日签署的《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两岸相互承认专利优先权。
二、 申请文件
1.专利申请书;
2.说明书;
3.权利要求书;
4.摘要;
5.必要的附图;
6.其他文件(如有):转让证明、优先权证明、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等。
三、 审查形式
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对于初审程序合格的发明专利申请,将自申请日起满 18个月后予以公布;申请人可要求提前公开,但不可要求延迟公开。申请人需自申请日起3年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也可在递交发明专利申请时同时提出),否则该申请案将视为撤回。如果一项发明专利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求,则将被核准注册。申请人在审定书送达后的3个月内缴纳证书费及专利年费后,将正式核发证书并予以公告。
(图片来源:台湾经济部智慧财产局)
四、 保护期限
自申请日起20年。
五、官方语言
繁体中文
以上就是小微带来的台湾发明专利申请制度的介绍。尽管台湾省的经济发展受制于其政治地位和国际环境的影响,与大陆省区的经济发展存在一定的差距,但台湾省在许多领域(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仍然具备相当的实力和竞争力;且随着两岸关系的发展和经济交流的加深,未来台湾省的经济发展有望获得更多的机遇和潜力。因此,申请人若有意开拓台湾乃至更广阔的亚太市场,可尽早进行知产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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