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第二上诉委员会最近作出裁决,再次驳回了“I Love You”视觉情感符号(见下图)的商标注册。EUIPO拒绝注册该标志的理由是它不符合《欧盟商标条例(EUTMR)》规定的注册为商标的最低显著特征要求。那缺乏显著性的商标类型有哪些呢?
(图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在之前的文章中,小微已经给大家介绍过欧盟商标注册指南,今天小微就带大家了解下欧盟缺乏显著性的商标类型。
1.字母组合
字母组合虽然极少有近似商标,但在消费者看来可能只是一连串字母排列,并且没有规律的音节,无法正常发音识别,不容易被记忆,无法体现商标在商业中的作用和价值,如:XTRA(extra的误写);LITE(light的误写);RELY-ABLE(reliable的误写)等。
2.字体设计
一般商标在加入设计元素之后,比如字体或图形设计,会稍微克服自身显著性方面的阻碍,但对于有些欧盟商标,即使做了设计,依然无济于事。
例:“elektrofuel”整体上有“提供电力或热量的电子物质”的含义,描述了产品特性,无法区别产品来源,文字部分是缺乏显著性的。可以看到字母“O”有进行设计,但该商标依然因缺乏显著性而被驳回,目前已处于无效状态。然而同样的商标,在英国、德国、法国以及中国已经核准注册。
(企查查官网截图)
3.汉字
汉字可以申请欧盟商标,只是会被作为图形来审查。因欧盟消费者对汉字的识别和理解能力是有限的,无法对相同汉字作出区分。对于他们而言,汉字可能就是线条组合,如同我们看泰文、韩文等外语一样,所以汉字商标的显著性在欧盟是较弱的。
4.广告语
当广告语具有独创性,或者使用独特语法结构以及修辞手法的情况下,可能具有显著性。
5.过于简单或者常见的图形及标识
当商标过于简单或常见时,大众很难将其作为商标予以识别,如 ◻ ⚪ ❗ ⛔ 等。
以上就是小微对以上就是小微给大家介绍的欧盟缺乏显著性的商标类型。商标申请人在遇到缺显驳回时,可以通过增加设计特征或将缺乏显著性的图形与其他具有显著特征的图形相结合的方式来提升商标的显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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