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作为亚洲为数不多的发达国家之一,其高水平的科技研发,既来源于日本深厚的科技创新基础,也得益于日本十分完善的专利保护制度。日本专利一般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这些专利也有自己的特点。日本的发明专利又被称作“特许专利”,指针对产品技术结构、生产方法、工艺流程或工艺参数改进所获得的新技术方案。
在之前的文章中小微给大家介绍了日本的外观专利以及日本商标注册。今天小微带大家了解下申请日本发明专利的相关制度。
一、申请途径
1.直接申请;
2.巴黎公约;
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向日本知识产权局提出进入申请,可以用中文或英文说明书递交新申请,自优先权日起16个月补交日文译文。
3.PTC申请
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向日本知识产权局提出进入申请,可以用中文或英文说明书递交新申请,自递交日起2个月内补交日文译文。
二、申请文件
1.指示函
包括申请类别、递交期限、申请人和发明人名称、国籍、地址;企业申请人指明是否大实体,小实体,或大学、研究机构等;
2.日文专利说明书
可以用中文或英文递交申请,然后补交日文译文;
3.优证文件
优先权的申请,优证文件应于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递交;
4.委托书
总委要文件,备案后不再递交,有的事务所要委托书,有的不要。
三、审查形式
日本发明专利审查形式分为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日本特许厅首先对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如果文件没问题则发出受理通知书。递交文件存在缺陷时,官方会下发补正通知书,要求在发文日起2个月内补正,可延长2个月。自申请日起(要求优先权的自优先权日起)18个月,申请内容将被公开,可以要求提前公开。
申请日起三年内,任何人可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期满未提实审请求的,申请被视为撤回。如果撤回专利申请,可以请求退回一半实审费用。依照申请人提出的实质审查请求,官方将发出审查意见,答复期限为发文日起三个月,可以延期三个月(第一次延期2个月,第二次延期1个月)。如果没有在期限内答复审查意见,将收到驳回通知书。收到驳回通知后,可以在4个月内提出复审请求,提复审要递交委托书,可以提出分案申请。
专利申请符合授权条件后,官方将发出授权通知,要求在发文日起1个月内缴纳登记费和年费,然后授权登记,颁发证书,授权公告。
四、保护期限
发明专利有效期是20年,但是医药品和农药类发明专利有效期可延长至25年。
五、申请语言
日语。
以上就是小微对日本发明专利申请的介绍。日本一直都是海外专利申请比较热门的国家,越来越多的企业布局海外知识产权,也会把日本放在首选之一,相关申请人如有在日布局的需求,可提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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