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洪签署共建“一带一路”谅解备忘录,洪都拉斯商标注册提上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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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洪都拉斯总统卡斯特罗首次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在此期间,中国政府与洪都拉斯政府签署共建“一带一路”谅解备忘录。双方将共同挖掘两国经济的契合点,积极推进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实现共同发展和繁荣,这势必会增加两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

 

今天小微就带大家了解下洪都拉斯商标申请制度。

 

 

申请途径

洪都拉斯是《商标法条约》、《巴黎公约》和《WIPO公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既不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也不是《马德里协定》成员国,故商标注册只可以通过“单国注册”方式办理。

 

 

商标类型

洪都拉斯商标采用尼斯分类,不接受一表多类申请,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文字、名称、图形、颜色组合、标语等。

 

申请文件

若申请人非洪都拉斯居住的,须委托本国专门的代理人办理。商标申请所需的基本材料为:

1.商标图样;

2.具体类别及商品/服务项目;

3.申请人名义及地址;

4.委托书,需公证认证;

5.若声明优先权的,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需公证认证。

 

审查形式

洪都拉斯商标注册审查形式分为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经审查,如果没有发生驳回申请,商标申请将予以公告,公告期30天。在此期间任何利益相关方均可提出异议。洪都拉斯提出商标异议的理由和证据包括:申请人无资格申请注册、申请商标与已注册或已知名商标相同或相似、申请商标缺乏显著性或区别性、申请商标含有虚假或误导性的元素、申请商标违反公序良俗或法律规定等,都是提出异议的可能理由。

 

若公告期满时没有人对该商标申请提出异议或异议无效,则商标申请将核准注册。一切顺利的情况下,洪都拉斯商标注册用时大约十至十五个月,若期间发生异议等情况时间会相应延长。

 

保护期限

洪都拉斯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可以无限期续展,每次续展10年。续展申请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提交,但有6个月的宽限期,需缴纳滞纳金。

 

官方语言

西班牙语。

 

 

以上就是小微对洪都拉斯商标申请制度的介绍。此次会晤,中洪两方就商谈两国自由贸易协定及推进各领域务实合作达成共识。双方愿采取政策措施,促进双方人员往来,洪方表示欢迎中国企业赴洪投资兴业,愿提供政策支持和便利。

 

知识产权无国界(Redefine Bounda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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