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美国商标局不断加大对商标申请合规性及材料真实性的审查力度,导致申请美国商标的审核难度不断增加。申请人注册美国商标的话需要事先做足准备,选择合适的申请类型,这样可以让你的商标注册更加顺畅高效。
在之前的推文中给大家介绍了美国商标可选择的4种不同申请基础,而实际使用和意向使用是我们最常使用的申请基础,今天小微就给大家介绍下这两种申请基础的区别以及它们各自的优劣势。
实际使用
实际使用是指商标在申请日前已经在美国使用。“使用”主要是指标有该商标的产品已经在美国市场上销售或者在美国媒体进行了广告宣传。当然,申请人需要在其商标指定的所有商品或服务上都进行了使用,而不能仅是在部分商品或服务的使用。
优势:
1.相比其他类型,费用比较低廉;
2.资料比较容易准备。
劣势:
1.要求高。随着市场主体对知识产权的认识越来越普及,以及入驻各大平台的需求日渐严格,很多并没有实际使用或者使用证据没那么“高质量”的时候,这种方式申请就很难了,就算提供1到3个不同产品的证据,仍有可能被要求继续补充证据;
2.周期长。随着美国商标局对使用证据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很多商标在申请阶段都因为证据不符合要求而被下OA(审查意见),极大地增加了申请人商标申请的成本,同时商标申请周期也被拉长迟迟不能拿到审查结果,直接影响到之后的商业布局。
实际使用适合申请人:
商标已经在美国市场使用,如:在亚马逊、eBay等电商平台上销售商品;把货物运往美国开始销售等。
注意:
如果商标在注册前还未使用,为了满足“实际使用”条件而伪造使用证据,大概率会收到驳回审查意见,要是一开始提交的证据存在造假,后面补充的证据就算是真实无疑,审查员也可能会因申请人的不诚信而持续驳回申请。
意向使用
顾名思义,商标申请人如果还没有在美国使用该商标,但打算在将来使用它,则必须基于“意向使用”来申请,而不是“实际使用”。可以先不用提供使用证据,在商标成功通过长达半年甚至更久的审查期及公示期后,才需要提供使用证据,届时只需支付相应官费并提供使用证据即可。
优势:
省事。申请时无需准备证据,进而在审查阶段不存在使用证据不合格而被驳回的风险,顺利通过的概率就会更高,申请人拿到申请号后可在Amazon上进行TM备案,然后开始销售,等审查合格公告结束无人异议后就可以立马提交合格的商标使用证据。
劣势:
耗钱。相比实际使用申请基础,多了一笔“提交使用声明”官方费用。商标权的前提就是基于商业使用,故在审查合格公告结束无人异议后,USPTO会发出准予提交使用声明的通知(NOA,notice of allowance),收到NOA后,申请人需要在6个月内提交使用证据,声明已经开始使用或申请延期提交使用声明,每次延期请求可以获得额外6个月期限,一共可以延期5次。无论是提交声明还是延期,都会产生新的官费。
意向使用适合申请人:
新品牌未实际使用。
以上就是小微关于实际使用和意向使用相关内容的介绍。美国商标局对商标注册合规性及材料真实性愈加严苛,尤其是对使用证据的审核空前严格,很多真实贴牌的证据都有可能被认为造假。所以,如果在注册商标时还没有开始使用自己的品牌,积极建议大家选择意向使用,这样能有足够的时间准备真实且有效的使用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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