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
26.3意见陈述书-模板V1.0-具体还要根据具体案件做出调整
尊敬的审查员:首先,感谢您对本实用新型申请的审查。本意见陈述书是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于202X年0X月XX日发出的关于专利申请号为XXXXXXXXXXX、发明创造名称为“XXXXXXXXXX”的专利申请的...
权利要求中功能性用词“可”
经常看到有讨论权利要求中“可”的用法,以及“能够”,“用于”的用法这里说一下我的见解,首先关于 “可” ,依稀记得审查指南中有记载“可”字的用法,即:“可”在权利要求中表示选择时,...
【美国专利】权利要求中首次出现的特征前的冠词一定要用“a”或者“an”而不能用“the”或“said”吗?
前置基础(Antecedent basis)问题在笔者大量的美国专利撰写和专利中英/日英翻译工作中,经常碰到与英语权利要求书中特征的“前置基础(Antecedent basis)”问题有关的质疑。通常是质疑来自甲...
撰写问题
应该很多人也碰到过,结构(1)为多个,结构(2)为一个,在引出结构时直接写包括若干所述(1)、(2)~会不会有(2)也为多个的误解,如果只有一个为多个,倒是可以写成包括(2)和若干(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