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注销正蓝旗桑根达来镇敖力克宝力格嘎查永泉奶食专业合作社等42家企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的公告
第四七一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经有关省级知识产权局审核,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因企业已注销等情形,决定注销正蓝旗桑根达来镇敖力克宝力格嘎查永泉奶食专业合作社等42家企业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
特此公告。
附件
42家注销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企业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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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汪诚,美编:王镇杰,审读:蔡莹 孙雅曼)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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