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2022北京新闻中心举行全面加强冬奥知识产权保护专场新闻发布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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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北京新闻中心主任、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 徐和建: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2022北京新闻中心——全面加强冬奥知识产权保护专场新闻发布会。
2022北京冬奥会赛程过半,各项赛事正如火如荼地进行,来自各国的优秀运动员们赛场上燃烧激情、追逐梦想,全世界爱好体育的朋友们荧屏前相约北京、同享精彩。办好一届简约、安全、精彩的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是党和国家的一件大事,也是中国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而高水平保护奥运知识产权,全方位、立体化地 “护航”冬奥盛会,正是这“办好”二字的题中之义。
为了让各位媒体朋友更好地了解冬奥知识产权保护情况,今天,我们邀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先生,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汤兆志先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副局长王松林先生,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局长杨东起先生。为大家介绍情况,回答各位关心的问题。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 张志成:
谢谢主持人。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举世瞩目、万众关注的北京冬奥会赛程过半,精彩纷呈,为全世界冰雪运动爱好者和中国人民带来了丰盛的精神大餐。为成功举办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中国政府积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取得良好效果。国家版权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努力为办好一届精彩、非凡、卓越的奥运盛会提供坚实的知识产权保障。
一是体现大国担当,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重责任、讲担当是中华民族优良传统,中国政府一贯坚持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立场,重视并积极致力于保护知识产权。近年来,《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重大政策规划相继出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全链条保护不断强化,国际合作稳步推进。全社会尊重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进一步加强,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进一步优化。莅临北京参加冬奥会开幕式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邓鸿森先生表示,中方加强知识产权体系建设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中国在知识产权领域开展的工作、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和取得的成就,为其他国家树立了榜样。中国政府有信心、有决心、更有能力做好冬奥知识产权保护。
二是发挥制度优势,全方位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与奥林匹克相关的知识产权,承载着奥林匹克文化,诠释着奥林匹克精神,是奥林匹克运动的宝贵财富。做好冬奥知识产权保护,是营造良好赛会氛围、保障赛会顺利举办的重要举措。国务院2002年颁布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顺利举办发挥了重要作用。2018年,中国政府对条例进行了完善和修订,进一步将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相关标志纳入保护范围。截至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对63件奥林匹克标志予以公告保护,推动及时披露被许可人信息;对北京冬奥组委提交的14件专利申请和315件商标申请予以保护。国家版权局开辟冬奥版权登记保护绿色通道,为涉奥版权作品提供快速便捷的版权服务。像现在“一墩难求”的冰墩墩,就既受到奥林匹克标志保护,也同时受到专利、商标和版权的保护,可以说是既穿着晶莹透明的“冰糖外壳”,也戴着严密无形的“知识产权保护罩”。全方位、立体化的知识产权保护网有力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促进了奥林匹克文化和精神的传播与推广。
三是履行庄严承诺,全力护航赛会顺利举办。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首次如期举办的全球综合性体育盛会。我国政府庄严承诺,将向世界呈现一届简约、安全、精彩的奥运盛会。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既是维护奥林匹克规则和《奥林匹克宪章》的体现,也是履行国际承诺的体现。北京冬奥组委高度重视,专班落实涉奥知识产权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总局提前部署,印发《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国家版权局联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发布北京2022年冬奥会“版权守护计划”,会同网信办等6部门成立冬奥会反盗版工作组,联合开展冬奥版权集中保护行动。全国各地特别是北京、河北组织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排查、严厉打击涉奥侵权违法行为。建立央地联动的知识产权保护应急值守机制,及时发现线索、共享信息、处置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规制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行为。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是对每一位奋勇拼搏的运动员最大的尊重,是对每一个奥运创新科技的最佳激励,是对每一场精彩激烈的赛事最好的推广与传播,也是对“更快、更高、更强、更团结”奥林匹克精神的诠释与保障。
在冬奥会剩余赛期和冬残奥会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确保赛事顺利圆满。我们也愿与国际社会积极交流经验做法,分享智慧成果,用更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为奥林匹克事业繁荣发展做出贡献。下面,我们愿就有关内容回答提问。谢谢大家。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冬奥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版权保护是一项重要内容,请问国家版权局,在版权保护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 汤兆志:
谢谢你的提问。严厉打击涉奥侵权盗版活动,营造良好的奥运赛事版权保护环境,向世界展示中国政府保护版权的坚定信心和实际行动,对奥运会的成功举办意义非凡。为此,国家版权局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关口前移,层层传导压力。本次冬奥会前,国家版权局强化冬奥版权保护社会共治格局。1月29日,国家版权局公布《2022年第一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对冬奥会、冬残奥会相关节目的权利人和获得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网络服务商进行公示,要求各网络平台加强预警保护、提高注意义务,完善投诉渠道、强化联控机制,严格用户管理、配合查办案件,构建形成层次递进、衔接有序的冬奥版权保护共治格局。
二是服务先行,开辟绿色通道。国家版权局与冬奥组委加强联动,协调相关单位,第一时间开启了冬奥版权登记与保护的绿色通道,为涉奥版权的作品确权、授权、维权提供快速便捷的工作平台支撑,包括登记认证、作品展示、授权信息查询等一体化的版权服务。
三是疏堵并举,部署专项行动。1月下旬,国家版权局会同工信部、公安部、文旅部、广电总局、网信办等6部门联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冬奥版权保护集中行动。一方面,集中行动着力整治未经授权通过广播电视、网站(APP)、IPTV、互联网电视等平台非法传播冬奥赛事节目的行为,重点打击短视频平台公众账号未经授权提供冬奥赛事节目盗播链接、集中批量在网络平台上传传播冬奥赛事节目的行为,以及网络主播在直播中未经授权传播冬奥赛事节目的行为;另一方面,集中行动加强对电商平台等重点网站(APP)、比赛场馆周边等重点区域、商品生产集中地和销售集散地等重点市场的版权巡查,严厉打击各类涉冬奥视听、文字、美术、音乐等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重点整治制作、销售涉冬奥侵权盗版衍生品的违法行为。目前,专项行动正在稳步推进。
四是完善机制,加快赛时应对。国家版权局等6部门组成了冬奥会反盗版工作组,加强组织协调、密切工作衔接、强化监管合力。针对涉奥音视频传播发散快、分享频率高的特点,专门建立了冬奥赛时反盗版工作专班和反盗版快速反应处置机制,采取7×24小时工作机制,就国际奥委会、冬奥组委、持权转播商等权利人投诉的重点侵权线索,立行立查,依法从快从严处置,取得了积极成效。谢谢。
北京日报:
在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中,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为是一项重要内容,想问一下市场监管总局,能否具体介绍下这方面案件的查处情况?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副局长王松林:
谢谢你的提问。奥林匹克标志蕴含着巨大的商业价值,容易被不法分子所侵犯。2018年6月,中国政府修订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明确规定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措施,为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为提供了重要保障。市场监管总局始终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作为知识产权执法的重要内容,去年以来,在年度工作中作出部署,指导各地加大执法力度,与知识产权局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重点商品、重点场所的执法检查,依法从严处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件240余件。
从查办的案件情况看,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一是未经权利人许可,在产品上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比如,南京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的南京纽絮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口罩案,当事人在其网店中销售印有五环图案的口罩,同时还存在刷单和对口罩防护等级的虚假宣传,南京市市场监管局没收侵权口罩,并处罚款24万余元。二是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广告宣传中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比如,安徽省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的奥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当事人策划发布了含有“奥运”“奥林匹克”等词汇的商业广告,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21万元。三是未经权利人许可,在网站发布的内容中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比如,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的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当事人在其官方微博发布含有奥运内容的宣传图片,涪陵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15万元。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以零容忍的态度,针对侵权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依法予以严惩,产生了有力的警示震慑效应,净化了市场环境,有效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谢谢。
香港经济导报:
请问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作为主办城市是如何加强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谢谢。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杨东起:
谢谢你的提问。感谢您对北京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关注。作为首座“双奥之城”,北京市高度重视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始终将履行国际承诺、发扬奥运精神和展示良好国际形象作为办会的要求和目标。目前,我们已经推出五项具体措施。
一是建立完备的工作机制,确保知识产权保护效果。市级四部门共同制定印发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多部门联合成立市级工作专班,成员单位之间线索及时移送、信息充分共享、问题集中会商。
二是强化区域协同和市区联动,形成立体监管网络。一方面,与天津、河北签订海关、市场监管等领域的执法协作协议,实现京津冀地区合力共治;另一方面,市级单位加强对各区工作的监督指导。通过这种纵横相交的立体网络,实现监管的无缝衔接。
三是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法治意识。通过发布公益宣传片、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向公众普及相关知识,同时各区也积极指导企业完善内部合规审查、各行业协会组织企业签订自律承诺书,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奥运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四是加大排查力度,实现侵权违法“零容忍”。坚持常规检查,针对场馆周边、旅游景区、批发市场等重点区域加强巡查;严厉查处各类侵权案件。例如,某体育公司在其公众号上发布宣传文章,使用包括“燃动夏季 助力冬奥”“立即抢票”等内容,某酒业公司生产“2022北京冬奥”纪念酒产品,均因违反《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被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五是针对互联网领域予以重点监管。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下,多部门联合约谈重点企业,强化体育赛事知识产权保护,指导电商平台成立工作小组,及时处理侵权投诉。充分利用大数据,对包括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在内的侵权易发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如丰台区市场监管局建立“慧眼监管系统”,在“丰台区线上商品库”中抓取包括“冬奥”及冬奥吉祥物等文字图片的商品信息,有效制止违法使用奥运标志的经营行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下一步,我们将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与市区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加大监管力度,为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顺利举办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谢谢。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
请问市场监管总局,刚才王局介绍了有关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的相关工作,下一步在进一步加强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工作方面有哪些考虑?如何更好的打击这些违法行为,从而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谢谢。
王松林:
谢谢你的提问。加强对侵权违法行为的执法打击,是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重要手段,也是营造清洁的办奥环境的重要措施。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着力提高执法效能,保持对侵权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势。
一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采取“双随机、一公开”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食品饮料、文体用品、服装鞋帽等重点商品以及生产集中地、销售集散地的检查,充分发挥12315举报投诉平台作用,鼓励社会公众举报侵权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提高精准打击能力。同时,适时公布典型案件,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发挥警示震慑效应,强化社会监督。
二是加强区域执法协作。当前,随着电子商务迅猛发展,侵权行为呈现出一些新特点,表现为产销跨区域,购销点多面广。执法办案必须适应这些新情况,在执法方式和机制方面积极创新。去年,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市场监管执法稽查案件协助调查管理规定》,就新形势下加强跨区域执法协作提出了具体措施。下一步,将推动落实这些措施,积极完善全链条执法新模式,一旦发现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为,要追查销售网络,深挖生产源头,切实铲除违法链条。
三是发挥综合执法优势。从前期查办的案件来看,有些违法主体不仅仅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而且还存在虚假宣传、刷单等行为。下一步,将继续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优势,对同一主体存在多个违法行为的,从不同法律角度综合分析,依法准确定性处罚,切实加大违法成本,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通过持续不断的严厉打击,让市场主体知敬畏、儆效尤,营造全社会尊重奥林匹克标志等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谢谢。
中国网:
我们注意到目前网上网下涉奥的图片信息、衍生品有很多,版权情况复杂,请问国家版权局在反盗版方面取得了哪些工作成效?谢谢。
汤兆志:
谢谢你的提问,国家版权局严格按照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和国际奥委会相关版权规则开展冬奥版权保护工作。大家知道,2008年北京奥运的反盗版工作,得到了国际奥委会的高度评价,本届冬奥会我们更加重视侵权行为发生前的预防、预警。我们更加注重关口前移,在冬奥会开幕前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公示预警名单、平台发布公告、开展自律公约等多种形式,防患于未然。
现在冬奥赛事已经过半,从网络监测数据上看,保护工作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截至2月12日零时,优酷、爱奇艺、腾讯视频、新浪微博、B站、抖音、百度等27个主要视频、社交、直播及搜索引擎平台,共接到各类权利人通知后删除涉冬奥侵权链接32376个;按照国家版权局等6部门组成的冬奥会反盗版工作组的要求,通过自查主动删除涉冬奥侵权链接227452个;各平台因传播涉冬奥侵权内容等情况,处置各类账号3363个。在此基础上,关闭了39个境外非法网站,依法处置了52个涉嫌非法传播涉冬奥内容的境内网站(APP)。
与此同时,我们也加强了对传统侵权盗版问题的查处。近期,北京快侦、快诉、快判一起制售盗版冬奥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玩偶案,犯罪嫌疑人任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万元,成为全国首例侵犯北京冬奥吉祥物形象著作权刑事案件。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公众和许多媒体都很关注涉冬奥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的相关版权问题,希望了解哪些使用方式是合法的,哪些是违法的,如果出现侵权行为,可能面临哪些处罚等等这些问题。从版权角度而言,除了法律特别规定,比如《著作权法》规定的,为个人的学习、研究、欣赏而使用作品,或者为了新闻报道,媒体中不可避免的再现一些作品的内容,除了这些合理使用的情形外,其他未经许可的著作权意义上的使用行为,都可能构成著作权侵权。比如有的商家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生产玩具、玩偶或者将其用于服装、玩具等等周边衍生产品的行为,都可能触犯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构成侵权。损害公共利益的,还将会受到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会和刚才通报的案件那样,被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国家版权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深入推进冬奥版权保护集中行动。我们也欢迎国内外权利人就相关的侵权盗版问题,直接向中国的版权执法部门投诉举报,我们将按照中国法律的规定,依法维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谢谢。
辽宁电视台:
想问下国家知识产权局,刚才您介绍了冬奥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工作,请问冬奥知识产权保护的成功经验将对未来中国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带来哪些影响?
张志成:
谢谢你的提问。加强北京2022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是中国政府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缩影,将成为我们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宝贵遗产,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是进一步丰富完善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系。为严格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2018年,我国结合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需要,对《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对有关规定进行完善,确立了完整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法规制度,不仅为“双奥”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也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系。
二是进一步形成了严厉打击侵权行为的政策导向。进入赛时以来,我们严格按照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以及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完善侵权线索快速处置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格处置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组织在全国范围内重点对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利用奥林匹克元素开展商业活动、恶意抢注奥运会冠军等公众人物姓名商标、非法传播冬奥赛事节目等行为给予严厉打击。这些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保护机制,深化了保护成果,强化了严格保护的导向。
三是进一步提升了全社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申奥成功以来,各相关部门、各地方持续开展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加强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相关培训。结合北京冬奥会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冬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信息传播。制作推出系列短视频、出版冬奥主题动漫绘本、播出科普动画片,加大普及推广力度,有效提升了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上述这些宝贵经验,都将在未来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表现出深远的影响。谢谢。
徐和建:
谢谢,由于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到此结束。感谢各位发布人出席今天的发布会,感谢各位媒体记者朋友对本场发布会的采访报道。接下来,希望大家继续关注2022北京新闻中心新闻发布会。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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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邵京京,美编:王镇杰,审读:蔡莹 孙雅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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