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欧亚专利局的共同决定,将2018年4月1日启动的中欧亚PPH试点项目,自2022年4月1日起延长一年,至2023年3月31日止。在两局提交PPH请求的有关要求和流程不变。
(编辑:汪诚,美编:王镇杰,审读:蔡莹 孙雅曼)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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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欧亚专利局的共同决定,将2018年4月1日启动的中欧亚PPH试点项目,自2022年4月1日起延长一年,至2023年3月31日止。在两局提交PPH请求的有关要求和流程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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