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知识产权局举行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暨协作意见会签活动

图片[1]_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知识产权局举行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暨协作意见会签活动_知识产权零距离网(IP0.cn)

  4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举办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暨协作意见会签活动。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申长雨出席会签活动并讲话。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主持会签活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宫鸣,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文辉代表双方会签《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

  张军强调,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加强协同配合,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加快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检察监督办案工作给予有力支持,此次会签活动标志着双方协作进入“2.0时代”。围绕协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落实好《意见》,张军提出四方面要求。一要坚持从政治上看,在大局中做实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凝聚共同执法司法理念,实现办案政治、社会、法律“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二要深化协作机制建设,结合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统一履职,将知识产权司法综合保护作为重中之重,聚焦办案共同提升协作层次和水平。三要注重抓实诉源治理,拓展执法司法协作效果,切实做到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更加精准有效预防侵权违法犯罪。四要切实加强专业化建设,大力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办理专业能力。


  申长雨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高度重视,做出重要指示,最高人民检察院与知识产权局认真贯彻落实,不断加大协同保护力度,取得良好成效。此次会签活动是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部署的重要行动。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按照此次会议相关部署和《意见》确定的协作内容,认真抓好工作落实,推动我国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水平不断提升,助力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据介绍,《意见》共九部分17条,针对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等作出了具体部署。《意见》的出台,对进一步深化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协作配合,健全完善行刑衔接机制,推动构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提升知识产权司法和行政综合保护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会上,宫鸣介绍了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情况,胡文辉介绍了知识产权保护总体工作情况。4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针对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活动。


(编辑:汪诚,美编:王镇杰,审读:蔡莹 孙雅曼)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0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头像
欢迎您留下宝贵的见解!
提交
头像

昵称

取消
昵称表情代码图片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