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批准亳菊等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第四九四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审查委员会对亳菊、即墨黄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技术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上述两个产品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
1. 亳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2. 即墨黄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2年7月20日
点击“阅读原文”,了解公告及附件详情。
编辑:汪诚,美编:王镇杰,审读:蔡莹 孙雅曼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THE END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