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建设航空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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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支持建设航空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函

国知发运函字〔2022〕124号

安徽省知识产权局:


《关于申请支持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建设国家航空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请示》(皖知发〔2022〕7号)收悉。航空产业核心企业坚持自主创新,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经济社会发展带动性强,是重要的战略性和基础性产业。我局支持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建设航空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以下简称运营中心)。希望运营中心紧密围绕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整合相关知识产权服务资源,着力培育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能力,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水平布局和高效益运用,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


请你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促进和规范知识产权运营工作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1〕22号)有关要求,加强对运营中心建设与运行的政策支持、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确保规范高效运行,并及时梳理总结建设经验和运行模式,报送相关情况。我局将在政策协调、人才培养和专家资源等方面予以支持,对建设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和绩效评价,适时复制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与模式。


特此函复。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2年8月11日



编辑:汪诚,美编:王镇杰,审读:蔡莹  孙雅曼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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