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作为贸易大国,一直是申请人选择专利出海的头号选择,但是往往一件专利从申请到授权需要2-3年左右的时间,这对于一些急需进入美国市场的申请人来说无疑是一大问题。针对这一问题,美国专利商标局也提供了多种加速审查的程序,今天小微就带大家了解一下近年来比较常用的几种加速审查程序。
专利高速公路(PPH)
在全球或5局PPH项目中,当一件专利申请被在先审查局确定为具有可专利性时,申请人就可以通过专利高速路向在后审查局提出加快审查的请求。中国申请人在中国、欧专局和美国专利商标局均就相同发明提出了专利申请,即使在中国未收到授权通知书,如果在欧专局收到了授权通知书,则可将欧专局的审查结果提交到美国专利商标局,提出PPH请求。
中国申请人基于5局PPH项目提出加速需要满足的条件:
1.由在先审查局审查的对应申请与美国申请必须具有相同的优先权日;
2.在先审查局的审查结果中指出对应申请具有至少一个可授权的权力要求;
3.美国申请的所有权利要求均需要与在先审查局指出的可授权的权利要求对应或范围更窄;
4.提交权利要求对比表和在先审查局的审查文件;
5.美国申请尚未开始审查。
费用:无须缴纳任何官费。
优势:能够显著提高申请的授权率和加快授权时间,并且提出PPH请求越早,收到审查意见的时间越早。
劣势:各国专利法差异使同一申请在不同国家可授权范围并不一定相同,进行PPH时需要将美国申请权利要求修改成与在先审查局指出的可授权的权利要求相对应或更窄,不利于获得原本在美国可以通过正常审查和答复获得的更宽保护范围。
Track One优先审查项目
申请人在递交专利申请或提交继续审查请求书的同时递交优先审查请求并支付相关费用后,该申请就会被加速审查,进行Track One项目的专利申请能够在实际申请日起5个月内收到第一次非终审意见,并能在12个月内收到终审意见。
需要满足的条件:
1.权利要求总数不超过30项;
2.独立权利要求项不超过4项。
费用:大实体为4200美元。小实体为1680美元,微实体为840美元。(费用较高)
优势:需要满足的条件少,最大限速缩短审查时间,形式简单。
劣势:价格昂贵,并且每年只有1.5万件的数量限制。
加速审查项目
在美国推出Track One项目之前,应用得比较多的是加速审查项目。这个项目的实质是将审查工作转嫁到申请人身上,让申请人自己进行检索,寻找对比文件,并与对比文件进行对比,进行可专利性评价。
需要满足的条件:
1.提交加速审查支持文件,包括对比文件及检索细节(检索时间、数据库、分类号、关键字等);指明权利要求中所有已被对比文件揭示的特征;阐述权利要求相对于对比文件具有专利性的原因;陈述独立项的实用性;陈述所有技术特征均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2.权利要求不超过20项;
3.独立权利要求项不超过3项;
4.能够与审查员进行会晤。
费用:大实体为140美元,小实体为56美元,微实体为28美元。
优势:价格便宜,对接收数量没有限制,授权率较高。
劣势:需要准备大量支持文件,潜在成本较高;由于申请人需要自行分析本申请和对比文件之间的差异,其间需要指明本申请中哪些部分为现有技术,这些内容将记录在案,成为禁反言。
以上就是小微整理的美国专利申请三种加速途径,这几种途径各有优缺点,申请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不同的项目加以利用。其中PPH仅适用于存在同族申请得到他国专利局授权的情况,加速审查适用于对费用敏感的申请人,而Track One适用于资金充裕并且急需获得授权的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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