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审查指南规定的审查顺序方式有:一般原则、优先审查、延迟审查和专利局自行启动。在审查程序中大家更多地是关注加快审查,希望能尽快的将技术方案转化为专利权,“反其道而行之”的延迟审查常常被人忽略。其实在不同的专利布局策略中,“优先审查”和“延迟审查”的有效交替或结合使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更有利的地位。
今天小微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延迟审查”的相关内容。
延迟审查是什么?
审查要点
1.申请人主动提出请求;
2.须经过美国专利局批准;
3.最长不超过最早优先权日起3年。
此外,美国专利审查指南MPEP中还进一步详细规定了提出“延迟审查”请求的细节:
1.明确延迟期限(以月计算,不超过最早优先权日起3年,如果没有填写延迟期限或者填写了超过最长期限的时间段,则专利局将假定申请人请求了最长期限);
2.支付公开费;
3.申请人未提出不公开请求,或已提出撤销先前提交的不公开请求;
4.该申请尚没有发出审查意见或者授权通知。
专利延迟审查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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