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1]_关于受理柞水木耳等2个产品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_知识产权零距离网(IP0.cn)](https://ip0.cn/wp-content/uploads/2023/01/wxsync-2023-01-58a66f342ddc17e2d42008944b227a23.jpeg)
第五〇五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经陕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了柞水木耳、天等指天椒酱等2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经形式审查合格,现予以公告。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上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如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业务受理处(地理标志)。
邮政编码:100088。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2年11月14日
编辑:汪诚,美编:王镇杰,审读:蔡莹 孙雅曼
![图片[3]_关于受理柞水木耳等2个产品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_知识产权零距离网(IP0.cn)](https://ip0.cn/wp-content/uploads/2023/01/wxsync-2023-01-cf64b11f9d48976b71f63224e402de65.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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