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商标申请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推进商标信用管理工作,我局对相关商标书式作出调整,现将修订的商标书式予以公布,自2022年12月1日启用,旧版书式将同时停止使用。
特此通知。
附件
1.修订的商标书式清单
2.修订的商标书式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2022年11月18日
点击“阅读原文”,了解通知及附件2详情。
编辑:汪诚,美编:王镇杰,审读:蔡莹 孙雅曼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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