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乡有地标 | 河南篇

图片[1]_我的家乡有地标 | 河南篇_知识产权零距离网(IP0.cn)

河 南

图片[2]_我的家乡有地标 | 河南篇_知识产权零距离网(IP0.cn)

   原阳大米

原阳大米产自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其晶莹透亮,软筋香甜,香味纯正,多次获得国际和国内奖项,被列入全国名优特产名录。2003年,原阳大米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原阳大米种植于经过黄河水淤平改良后的土地,经过有机化合物和微量元素含量丰富的黄河水的浇灌,加上该地区昼夜温差大的气候特征,原阳大米有着一流品质,其蛋白质含量高、氨基酸含量高,微量元素含量高、脂肪含量低,四项指标均优于国内外许多大米。与此同时,该县盐碱地又赋予了大米先天的碱性,使原阳大米煮制时不需加碱就香味十足。

多年来,原阳县先后从国内外引进优良稻种20多个,试种后筛选出“黄金晴”“豫粳6号”等知名品种。其中,最为出名的“黄金晴”有“中国第一米”之称。

目前,原阳县水稻种植面积已超过45万亩,年产稻谷25万吨以上,全县拥有大米加工企业40余家,年加工稻谷能力达10万吨以上,产品畅销全国各地。

图片[3]_我的家乡有地标 | 河南篇_知识产权零距离网(IP0.cn)

汝瓷

汝瓷因产于河南省汝州市而得名,始烧于唐朝中期,盛名于北宋,位居宋代“五大名瓷”之首。


汝窑以烧制青瓷闻名,有天青、天蓝、豆绿、月白等釉色。汝窑的天青釉瓷,釉中含有玛瑙,色泽青翠华丽,釉汁肥润莹亮,有如堆脂,视如碧玉,扣声如馨,质感甚佳,有“似玉非玉而胜似玉”之说,其色泽素雅自然,有“雨过天青云破处”之誉。


2005年,汝瓷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目前,域内已有56家汝瓷企业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拥有汝瓷生产企业和研究机构260多家,规模以上企业25家。


202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汝州市人民政府筹建汝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在创建过程中,当地出台了推动汝瓷产业质量提升的具体方案;制定完善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体系、检测体系和管理体系;加大对汝瓷的保护力度,提升了汝瓷产品的质量和美誉度,使汝瓷产业实现较快发展。近年来,汝州市把汝瓷产业发展作为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实现发展动能转换的核心抓手,规划建设了汝瓷文化产业园、汝瓷小镇、河南省陶瓷产品监督检验中心、汝瓷博物馆等。

图片[4]_我的家乡有地标 | 河南篇_知识产权零距离网(IP0.cn)

道口烧鸡

道口烧鸡产于河南省安阳市滑县道口镇,创始于清朝顺治年间,具有五味佳、酥香软烂、咸淡适口、肥而不腻的特点。2002年,道口烧鸡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道口烧鸡选用健康优质活鸡,从宰杀到成品经过十余道工序,采用十余种名贵香辛料,辅之以陈年老汤,精细加工制成。成品烧鸡形如元宝,丰腴完整;色泽鲜艳,呈柿红色,微带嫩黄;肉丝粉白、五香佳味,一咬齐茬;用手一抖,骨肉自行分离,可检验其熟烂程度。无论凉热食之,道口烧鸡均余香满口,是款待宾客、馈赠亲友的佳品。

几百年来,通过反复改进和提高工艺,形成了一整套制作道口烧鸡的精湛配方。滑县道口义兴张烧鸡有限公司、滑县九代张文献道口烧鸡有限公司等道口烧鸡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企业已入驻滑县道口烧鸡工业园,实现了规模化、聚集化、产业化生产。目前,全县烧鸡年产销量达到2000万只,年产值6亿元,带动了当地农民增收致富。

图片[5]_我的家乡有地标 | 河南篇_知识产权零距离网(IP0.cn)

信阳毛尖

信阳市南临大别山,北依淮河水,具有适宜茶树生长的自然条件,孕育出了驰名中外的茶之珍品——信阳毛尖。

信阳毛尖是中国十大名茶之一,含有丰富的蛋白质、氨基酸、茶多酚、维生素等物质,具有生津解渴等多种功效。历代信阳茶人的创新,形成了独树一帜的加工工艺,造就了信阳毛尖外形细圆紧直,色泽翠绿,白毫显露;内质汤色嫩绿明亮,滋味鲜爽回甘,香气馥郁持久的卓越品质。2003年,“信阳毛尖”获准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多年来,信阳市高度重视对信阳毛尖这一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积极打造特色茶产业,使当地茶产业呈现又快又好的发展局面,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目前,信阳市茶园面积达到215.3万亩,茶叶年总产量7.5万吨,年总产值130亿元,信阳毛尖品牌价值达到71.08亿元。茶产业在信阳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可谓信阳毛尖绿了信阳山,扬了信阳名,富了信阳人。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文字、图: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图片[6]_我的家乡有地标 | 河南篇_知识产权零距离网(IP0.cn)


地方专刊稿件素材来源自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中国知识产权报、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地方专刊源自地方,展示地方,你最在行,希望大家继续踊跃来稿


编辑:汪诚,美编:王镇杰,审读:蔡莹  孙雅曼

图片[7]_我的家乡有地标 | 河南篇_知识产权零距离网(IP0.cn)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0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头像
欢迎您留下宝贵的见解!
提交
头像

昵称

取消
昵称表情代码图片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