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的审查意见又有新的幺蛾子了_闲聊水贴论坛_专利论坛_知识产权零距离网(IP0.cn)

实用新型的审查意见又有新的幺蛾子了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被实用新型的审查意见折磨,什么上位、笼统、技术领域的限定、形式上的具体实施例……而且这些审查意见大多是河南、北京下发的。。。

这两天又看到两个审查意见,基本上就是“现有的XXXX已经是成熟的产品,能够满足使用需求”,然后论述一番本申请增设的结构对该现有的成熟产品某一方面产生不利的影响,然后哒哒哒,不符合26.3。

我就在想,我现在转行还来得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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